习近平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5日下午在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在统一来把握发展、衡量发展、推动发展;必须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必须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深入转变发展方式,以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质量变革,加快形成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习近平来到江苏代表团,现场响起热烈掌声。
江苏代表团审议认真,气氛热烈。许昆林、刘庆、单增海、魏巧、张大冬、吴庆文等6位代表分别就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推进区域协同创新、坚定不移向制造业高峰攀登、当好新时代“新农人”、为党育才、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排头兵等问题发言。习近平不时插话,同大家展开交流。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作了发言。他首先表示赞成政府工作报告,充分肯定江苏五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取得的成就,希望江苏继续真抓实干、奋发进取,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实现良好开局,为全国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习近平指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我们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从根本上说,还是要依靠科技创新。我们能不能如期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关键看科技自立自强。要坚持“四个面向”,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着力强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顶尖科学家领衔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努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自主可控。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健全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为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尽展才华创造良好环境。
习近平指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基点。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要按照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习近平强调,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严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要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积极延伸和拓展农业产业链,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要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适度规模经营,为农业农村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习近平指出,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促进共同富裕、打造高品质生活的基础性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牢牢记在心上、时时抓在手上,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优质服务和精细管理。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收入分配调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一老一幼”服务等工作。要抓实抓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乙类乙管”各项措施,持续加强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习近平最后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委要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加强换届后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各领域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03月06日第 01版)
习近平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强调
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6日下午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他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习近平代表中共中央,向参加全国“两会”的女代表、女委员、女工作人员,向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女同胞、海外女侨胞,致以节日的祝贺和美好的祝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主席团会议主持人王沪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蔡奇、丁薛祥参加看望和讨论。
联组会上,曾毓群、解冬、刘振东、陈小平、谢茹、孙东生等6位委员,围绕占领全球新能源产业制高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好条件、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优势和活力等作了发言。
习近平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发表重要讲话。他表示,很高兴来看望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同大家一起讨论交流。他代表中共中央,向在座的各位委员,并向广大民建、工商联成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向广大政协委员,致以诚挚的问候。
习近平强调,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极为关键的一年。在国际环境风高浪急和国内面临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的情况下,经过全体人民团结奋斗、顽强拼搏,我们办成了几件事关重大、影响长远的大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丰硕成果。中国共产党胜利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我们克服新冠疫情等困难挑战,如期安全顺利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我们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政策措施,较短时间实现了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新冠病亡率保持在全球最低水平,取得疫情防控重大决定性胜利。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全球通胀达到40多年来新高的情况下,我国物价总水平保持平稳,全年经济增长3%,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是很高的。这些成绩的取得,实属不易。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的5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5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急剧变化,不确定难预料因素显著增多,尤其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实施了全方位的遏制、围堵、打压,给我国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同时国内也面临新冠疫情反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多重困难。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沉着应对,不信邪、不怕压、不避难,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2%,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5年来的成就,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也凝聚着广大政协委员的贡献。
习近平强调,面对国际国内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必须做到沉着冷静、保持定力,稳中求进、积极作为,团结一致、敢于斗争。沉着冷静、保持定力,就是要冷静观察国际局势的深刻变动,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既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及时优化调整战略策略,又保持战略定力,咬定青山不放松,不为各种风险所惧,朝着既定的战略目标,坚定不移向前进。稳中求进、积极作为,就是大方向要稳,方针政策要稳,战略部署要稳,在守住根基、稳住阵脚的基础上积极进取,不停步、能快则快,争取最好结果。团结一致、敢于斗争。力量源于团结。这些年来,我们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接踵而至,大仗一个接一个,每一仗都是靠全体人民团结奋斗、顽强斗争闯过来的。未来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严峻。只有全体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舟共济、众志成城,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不断夺取新的更大胜利。
习近平指出,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我们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在民营企业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要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促增收中的重要作用,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要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
习近平强调,高质量发展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民营企业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要加强自主创新,在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要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要依法规范和引导各类资本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
习近平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民营企业家要增强家国情怀,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民营企业要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03月07日第 01版)
习近平在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
统一思想认识 强化使命担当 狠抓工作落实
努力开创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新局面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8日下午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是党中央把握强国强军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眼于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好这一部署,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我军建成世界一流军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开创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新局面。
会上,来自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刘泽金代表、来自军委装备发展部的饶文敏代表、来自国防动员系统的王宏宇代表、来自联勤保障部队的唐林辉代表、来自陆军的宛金杨代表、来自海军的王亚茹代表依次发言,就国家实验室建设、国防科技工业能力建设、重大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国家储备建设、边海防工作、全民国防教育等方面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习近平认真听取每位代表的发言,不时同他们互动交流。在6位代表发言后,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重点围绕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提出要求。他强调,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关键是要在一体化上下功夫,实现国家战略能力最大化。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各领域战略布局一体融合、战略资源一体整合、战略力量一体运用,系统提升我国应对战略风险、维护战略利益、实现战略目的的整体实力。
习近平指出,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是复杂系统工程,要统筹全局,突出重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要深化科技协同创新,建设好、管理好、运用好国家实验室,聚力加强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加快提升新兴领域战略能力,谋取国家发展和国际竞争新优势。要强化国防科技工业服务强军胜战导向,优化体系布局,创新发展模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要加强重大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善于算大账、综合账、长远账,提高共建共用共享水平。要加快构建大国储备体系,提升国家储备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习近平强调,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必须向改革创新要动力。这些年,各有关方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协力推进有关重大改革,取得不少重要成果。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形成各司其职、紧密协作、规范有序的工作格局,更好推进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
习近平指出,今年是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要弘扬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光荣传统,巩固发展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浓厚氛围,为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为推进强国强军汇聚强大力量。
会前,习近平亲切接见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代表,并同大家合影留念。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03月09日第 01版)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23年3月13日)
习近平
各位代表:
这次大会选举我继续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对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信任,表示衷心感谢!
这是我第三次担任国家主席这一崇高职务。人民的信任,是我前进的最大动力,也是我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国家需要为使命,以人民利益为准绳,恪尽职守,竭诚奉献,绝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
各位代表!
具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在历史上创造了无数辉煌,也经历过许多磨难。近代以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饱受列强欺凌、四分五裂、战乱频繁、生灵涂炭之苦。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紧紧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百年奋斗,洗雪民族耻辱,中国人民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从现在起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接力棒,历史地落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我们要按照党的二十大的战略部署,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在新征程上作出无负时代、无负历史、无负人民的业绩,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我们这一代人的应有贡献!
各位代表!
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我们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
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人民是决定性力量。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实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兜牢民生底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不断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要不断巩固发展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起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我们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要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钢铁长城。
我们要扎实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统一大业。推进强国建设,离不开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民族复兴的题中之义。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积极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和“台独”分裂活动,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进程。
我们要努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的发展惠及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我们要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既用好全球市场和资源发展自己,又推动世界共同发展。我们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始终站在历史正确一边,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为世界和平发展增加更多稳定性和正能量,为我国发展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各位代表!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推进强国建设,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勇于自我革命,一刻不停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始终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强保证。
各位代表!
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我们要只争朝夕,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坚持守正创新,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攻坚克难,不断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谢谢大家!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03月14日第02版)
政府工作报告
——2023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各位代表:
本届政府任期即将结束。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一年和五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我国发展取得来之极为不易的新成就。
过去一年,我国经济发展遇到疫情等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病毒变化和防疫形势,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面对经济新的下行压力,果断应对、及时调控,动用近年储备的政策工具,靠前实施既定政策举措,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部署稳住经济大盘工作,加强对地方落实政策的督导服务,支持各地挖掘政策潜力,支持经济大省勇挑大梁,突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降到5.5%,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7.7%。财政赤字率控制在2.8%,中央财政收支符合预算、支出略有结余。国际收支保持平衡,人民币汇率在全球主要货币中表现相对稳健。粮食产量1.37万亿斤,增产74亿斤。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攻坚克难中稳住了经济大盘,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基本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我国经济展现出坚强韧性。
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加大纾困支持力度。受疫情等因素冲击,不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遇到特殊困难。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超过2.4万亿元,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缓税缓费7500多亿元。为有力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大幅增加。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新发放企业贷款平均利率降至有统计以来最低水平,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旅游、货运等实施阶段性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对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用改革办法激发市场活力。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受益。
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突出矛盾,多措并举扩投资促消费稳外贸。去年终端消费直接受到冲击,投资也受到影响。提前实施部分“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依法盘活用好专项债务结存限额,分两期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7400亿元,为重大项目建设补充资本金。运用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采取联合办公、地方承诺等办法,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全年基础设施、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9.4%、9.1%,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1%,一定程度弥补了消费收缩缺口。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减免车辆购置税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93.4%,开展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基本稳定。出台金融支持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扎实推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帮助外贸企业解决原材料、用工、物流等难题,提升港口集疏运效率,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关切,货物进出口好于预期,实际使用外资稳定增长。
针对就业压力凸显,强化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去年城镇调查失业率一度明显攀升。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更加注重稳就业。对困难行业企业社保费实施缓缴,大幅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比例,增加稳岗扩岗补助。落实担保贷款、租金减免等创业支持政策。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就业困难人员专项帮扶。在重点工程建设中推广以工代赈。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超过3200万人、实现稳中有增。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针对全球通胀高企带来的影响,以粮食和能源为重点做好保供稳价。去年全球通胀达到40多年来新高,国内价格稳定面临较大压力。有效应对洪涝、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不误农时抢抓粮食播种和收获,督促和协调农机通行,保障农事活动有序开展,分三批向种粮农民发放农资补贴,保障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发挥煤炭主体能源作用,增加煤炭先进产能,加大对发电供热企业支持力度,保障能源正常供应。在全球高通胀的背景下,我国物价保持较低水平,尤为难得。
针对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增多,强化基本民生保障。阶段性扩大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将更多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共向1000多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向更多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补贴,约6700万人受益。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做好因疫因灾遇困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与此同时,我们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安排,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当前消费需求、市场流通、工业生产、企业预期等明显向好,经济增长正在企稳向上,我国经济有巨大潜力和发展动力。
各位代表!
过去五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经受了世界变局加快演变、新冠疫情冲击、国内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
——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到121万亿元,五年年均增长5.2%,十年增加近70万亿元、年均增长6.2%,在高基数基础上实现了中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财政收入增加到20.4万亿元。粮食产量连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40万亿元。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270多万人。外汇储备稳定在3万亿美元以上。我国经济实力明显提升。
——脱贫攻坚任务胜利完成。经过八年持续努力,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96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
——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构建新型举国体制,组建国家实验室,分批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一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新突破,载人航天、探月探火、深海深地探测、超级计算机、卫星导航、量子信息、核电技术、大飞机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从2.1%提高到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创新支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10.6%、7.9%,数字经济不断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7%以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60.2%提高到65.2%,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
——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一批防汛抗旱、引水调水等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高速铁路运营里程从2.5万公里增加到4.2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从13.6万公里增加到17.7万公里。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25万公里。新增机场容量4亿人次。发电装机容量增长40%以上。所有地级市实现千兆光网覆盖,所有行政村实现通宽带。
——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共建“一带一路”扎实推进。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建成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货物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8.6%,突破40万亿元并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居世界前列。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8.1%、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4.1%。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27.5%,重污染天数下降超过五成,全国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由67.9%上升到87.9%。设立首批5个国家公园,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9000多处。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1%。居民消费价格年均上涨2.1%。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3.5年提高到14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1.4亿、覆盖10.5亿人,基本医保水平稳步提高。多年累计改造棚户区住房4200多万套,上亿人出棚进楼、实现安居。
经过多年精心筹办,成功举办了简约、安全、精彩的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为促进群众性冰雪运动、促进奥林匹克运动发展、促进世界人民团结友谊作出重要贡献。
新冠疫情发生三年多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医疗资源和物资保障,全力救治新冠患者,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时因势优化调整防控政策措施,全国人民坚忍不拔,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在极不平凡的抗疫历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各行各业共克时艰,广大医务人员不畏艰辛,特别是亿万人民克服多重困难,付出和奉献,都十分不易,大家共同抵御疫情重大挑战,面对尚未结束的疫情,仍在不断巩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各位代表!
五年来,我们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创新宏观调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面对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疫情冲击等接踵而来的严峻挑战,创新宏观调控方式,不过度依赖投资,统筹运用财政货币等政策,增强针对性有效性,直面市场变化,重点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进而稳就业保民生。把年度主要预期目标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把握,加强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既果断加大力度,又不搞“大水漫灌”、透支未来,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强化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以改革开放办法推动经济爬坡过坎、持续前行。
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合理把握赤字规模,五年总体赤字率控制在3%以内,政府负债率控制在50%左右。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教育科技、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得到有力保障。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措施相结合,疫情发生后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成为应对冲击的关键举措。彻底完成营改增任务、取消营业税,将增值税收入占比最高、涉及行业广泛的税率从17%降至13%,阶段性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所得税实际最低税负率从10%降至2.5%。减税降费公平普惠、高效直达,五年累计减税5.4万亿元、降费2.8万亿元,既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留得青山,也放水养鱼、涵养税源,年均新增涉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超过1100万户,各年度中央财政收入预算都顺利完成,考虑留抵退税因素,全国财政收入十年接近翻一番。推动财力下沉,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对地方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70%左右,建立并常态化实施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各级政府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中央部门带头压减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腾出的资金千方百计惠企裕民,全国财政支出70%以上用于民生。
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根据形势变化灵活把握政策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用好降准、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制造业贷款余额从16.3万亿元增加到27.4万亿元。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从8.2万亿元增加到23.8万亿元、年均增长24%,贷款平均利率较五年前下降1.5个百分点。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弹性增强、保持基本稳定。完全化解了历史上承担的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14486亿元金融改革成本。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精准处置一批大型企业集团风险,平稳化解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大型金融机构健康发展,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把稳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关键指标。着力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支持力度。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同时充实全国社保基金,储备规模从1.8万亿元增加到2.5万亿元以上。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留工培训补助等政策。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连续举办8届全国双创活动周、超过5.2亿人次参与,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成为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工作。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等资金支持技能培训。实施高职扩招和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累计扩招413万人、培训8300多万人次。就业是民生之基、财富之源。14亿多人口大国保持就业稳定,难能可贵,蕴含着巨大创造力。
保持物价总体平稳。在应对冲击中没有持续大幅增加赤字规模,也没有超发货币,为物价稳定创造了宏观条件。下大气力抓农业生产,强化产销衔接和储备调节,确保粮食和生猪、蔬菜等稳定供应,及时解决煤炭电力供应紧张问题,满足民生和生产用能需求,保障交通物流畅通。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正常价格秩序。十年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稳定在2%左右的较低水平,成如容易却艰辛,既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为宏观政策实施提供了空间,又有利于更好保障基本民生。
(二)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坚持精准扶贫,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强化政策倾斜支持,优先保障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对脱贫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战。深入实施产业、就业、生态、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帮扶,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脱贫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饮水安全也有了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明显增加,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力应对疫情、灾情等不利影响,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确定并集中支持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区域支持力度,坚持并完善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机制,选派用好医疗、教育“组团式”帮扶干部人才和科技特派员,推动脱贫地区加快发展和群众稳定增收。
(三)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成国务院及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道至简,政简易行。持之以恒推进触动政府自身利益的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管理措施比制度建立之初压减64%,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多年来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000多项,中央政府层面核准投资项目压减90%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60类减少到10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到不超过120个工作日。改革商事制度,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开办时间从一个月以上压缩到目前的平均4个工作日以内,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位、重放轻管,强化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质量和安全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公正监管,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改革反垄断执法体制。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依法坚决管控资本无序扩张。不断优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理,压减各类证明事项,加快数字政府建设,90%以上的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可办,户籍证明、社保转接等200多项群众经常办理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取消所有省界高速公路收费站。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等条例。改革给人们经商办企业更多便利和空间,去年底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个体工商户超过1.1亿户,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6亿户、是十年前的3倍,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
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企聚焦主责主业优化重组、提质增效。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破除各种隐性壁垒,一视同仁给予政策支持,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构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改革化险,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加强金融稳定法治建设。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紧紧依靠创新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有效应对外部打压遏制。
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好高校、科研院所作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进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布局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全国基础研究经费五年增长1倍。改革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努力将广大科技人员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动力。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不断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将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从50%、75%提高至100%,并阶段性扩大到所有适用行业,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购置设备给予政策支持,各类支持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年度规模已超过万亿元。创设支持创新的金融政策工具,引导创业投资等发展。企业研发投入保持两位数增长,一大批创新企业脱颖而出。
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把制造业作为发展实体经济的重点,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等法规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重点产业强链补链行动。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鼓励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推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发展“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用户数增加到14.5亿户。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有力促进了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7万多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其带动就业创业、拓展消费市场、创新生产模式等作用。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制造的品质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五)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更多经济增长动力源。
着力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疫情发生前,消费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面对需求不足甚至出现收缩,推动消费尽快恢复。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支持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汽车保有量突破3亿辆、增长46.7%。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15.8%提高到27.2%。发展城市社区便民商业,完善农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帮扶旅游业发展。围绕补短板、调结构、增后劲扩大有效投资。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社会投资成倍增加,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重点支持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统筹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速总体高于东部地区。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对相关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比五年前增长66.8%。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发展海洋经济。支持经济困难地区发展,促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鼓励有条件地区更大发挥带动作用,推动形成更多新的增长极增长带。
持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我国仍处于城镇化进程中,每年有上千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完善城市特别是县城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分类放宽或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十年1.4亿农村人口在城镇落户。有序发展城市群和都市圈,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进长租房市场建设,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运营里程从4500多公里增加到近1万公里,排水管道从63万公里增加到89万公里。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7万个,惠及2900多万家庭。
(六)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持续抓紧抓好农业生产,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和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扩种大豆油料,优化生产结构布局,提高单产和品质。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稳定种粮农民补贴,合理确定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强耕地保护,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完善水利设施,新建高标准农田4.56亿亩。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加快种业、农机等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从67%提高到73%。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始终不懈地把14亿多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稳步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启动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水电路气信邮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符合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从80%提高到87%,多年累计改造农村危房2400多万户。深化供销合作社、集体林权、农垦等改革。立足特色资源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增收。为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报酬,持续强化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出台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行为。
(七)坚定扩大对外开放,深化互利共赢的国际经贸合作。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以高水平开放更有力促改革促发展。
推动进出口稳中提质。加大出口退税、信保、信贷等政策支持力度,企业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优化外汇服务。发展外贸新业态,新设152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支持建设一批海外仓。发挥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消博会等重大展会作用。推进通关便利化,进口、出口通关时间分别压减67%和92%,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明显下降。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4%。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进出口稳定增长有力支撑了经济发展。
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出台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持续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条数分别压减51%、72%,制造业领域基本全面放开,金融等服务业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已设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稳步推进。各地创新方式加强外资促进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对接力度。一批外资大项目落地,我国持续成为外商投资兴业的热土。
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市场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实施一批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项目,对沿线国家货物进出口额年均增长13.4%,各领域交流合作不断深化。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引导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境外风险防控。新签和升级6个自贸协定,与自贸伙伴货物进出口额占比从26%提升至35%左右。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稳妥应对经贸摩擦,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注重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6.5%、上升4个百分点。基本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推进重要河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大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力度,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推动共抓长江大保护,深入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森林覆盖率达到2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湿地保护率均达50%以上,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净减少10.6万、3.8万、3.3万平方公里。人民群众越来越多享受到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稳步推进节能降碳。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优化能源结构,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超过10.5亿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由6.5亿千瓦增至12亿千瓦以上,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由20.8%上升到25%以上。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促进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绿色发展金融支持。完善能耗考核方式。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作出了中国贡献。
(九)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加民生投入,着力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发展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每年都保持在4%以上,学生人均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持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建设,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推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义务教育巩固率由93.8%提高到95.5%。坚持义务教育由国家统一实施,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提升青少年健康水平。持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每年惠及3700多万学生。保障教师特别是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多渠道增加幼儿园供给。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90%以上。职业教育适应性增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45.7%提高到59.6%,高校招生持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大幅提高经济困难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深入实施“强基计划”和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建设288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接续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不断夯实发展的人才基础。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和努力普及健康中国行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持续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水平,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50元提高到610元。将更多群众急需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住院和门诊费用实现跨省直接结算,惠及5700多万人次。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费用负担超过4000亿元。设置13个国家医学中心,布局建设76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优化老年人等群体就医服务。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惠及民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到84元。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努力保障人民健康。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连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稳步提升城乡低保、优待抚恤、失业和工伤保障等标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加强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在税费、用房、水电气价格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推进医养结合,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健全残疾人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遇困人员及时给予帮扶,年均临时救助1100万人次,坚决兜住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档案等事业,加强智库建设。扎实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向社会免费开放。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体育健儿勇创佳绩,全民健身广泛开展。
(十)推进政府依法履职和社会治理创新,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使经济社会活动更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依法行政、大道为公,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有权不可任性,用权必受监督。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50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180件次。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审计、统计监督。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开展国务院大督查。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基层治理,优化社区服务。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严格食品、药品尤其是疫苗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改革和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做好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防御和气象服务。深入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
各位代表!
五年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公”经费大幅压减。严厉惩处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偷税逃税等行为。加强廉洁政府建设。政府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
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没有捷径,实干为要。五年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事不畏难、行不避艰,要求以实干践行承诺,凝心聚力抓发展;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仔细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群众冷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坚决反对空谈浮夸、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甚至盲目蛮干;以改革的办法、锲而不舍的精神解难题、激活力,激励敢于担当,对庸政懒政者问责。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而汇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力量。
各位代表!
过去五年,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创新完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团结进步呈现新气象。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逐步深入。持续做好侨务工作,充分发挥海外侨胞在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一系列新的重大成就、发生一系列重大变革。人民军队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深入推进练兵备战,现代化水平和实战能力显著提升。坚定灵活开展军事斗争,有效遂行边防斗争、海上维权、反恐维稳、抢险救灾、抗击疫情、维和护航等重大任务,提升国防动员能力,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港澳台工作取得新进展。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推动香港进入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防控疫情、保持稳定。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决开展反分裂、反干涉重大斗争,持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全面推进。习近平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多国,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联合国成立75周年系列高级别会议、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中欧领导人会晤等一系列重大外交活动。成功举办上合组织青岛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等多场重大主场外交活动。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决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积极拓展全球伙伴关系,致力于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维护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推进国际抗疫合作、解决全球性挑战和地区热点问题上发挥了重要建设性作用,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各位代表!
这些年我国发展取得的成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国务院,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表示诚挚感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表示诚挚感谢!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各国朋友,表示诚挚感谢!
在看到发展成就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当前发展面临诸多困难挑战。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大,全球通胀仍处于高位,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动能减弱,外部打压遏制不断上升。国内经济增长企稳向上基础尚需巩固,需求不足仍是突出矛盾,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预期不稳,不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较大,稳就业任务艰巨,一些基层财政收支矛盾较大。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较多,一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发展仍有不少体制机制障碍。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强。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防灾减灾等城乡基础设施仍有明显薄弱环节。一些民生领域存在不少短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有的地方政策执行“一刀切”、层层加码,有的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简单化,存在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漠视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一些领域、行业、地方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还有一些意见和建议应予重视。要直面问题挑战,尽心竭力改进政府工作,不负人民重托。
二、对今年政府工作的建议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口促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面对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针对性,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赤字率拟按3%安排。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做好基层“三保”工作。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也要坚持国际合作。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支持和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科技人才及团队培养支持力度。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保障好基本民生。
当前我国新冠疫情防控已进入“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要在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科学总结的基础上,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防控工作,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重点做好老年人、儿童、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提升疫情监测水平,推进疫苗迭代升级和新药研制,切实保障群众就医用药需求,守护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今年是政府换届之年,前面报告的经济社会发展多领域、各方面工作,今后还需不懈努力,下面简述几项重点。
(一)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推动餐饮、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恢复。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要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区域优势互补、各展其长,继续加大对受疫情冲击较严重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持续开展产业强链补链行动,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充分激发创新活力。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设高效顺畅的物流体系。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三)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坚持分类改革方向,处理好国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关系,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用真招实策稳定市场预期和提振市场信心。
(四)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扩大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标准经贸协议,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发挥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各类开发区等开放平台的先行先试作用。继续发挥进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工作,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开放的中国大市场,一定能为各国企业在华发展提供更多机遇。
(五)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压实各方责任,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防止无序扩张,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六)稳定粮食生产和推进乡村振兴。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抓好油料生产,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加强耕地保护,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国家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务必通过细致工作扎实落实到位。
(七)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技术研发,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金融工具,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减污,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八)保障基本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危旧房改造。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高等教育创新,支持中西部地区高校发展,深化体教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搞好机构改革,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扬实干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
我们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汇聚起海内外中华儿女同心奋斗、共创辉煌的强大力量。
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围绕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边斗争、边备战、边建设,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全面加强练兵备战,创新军事战略指导,大抓实战化军事训练,统筹抓好各方向各领域军事斗争。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巩固拓展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加强重大任务战建备统筹,加快实施国防发展重大工程。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能力建设。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合力谱写军政军民团结新篇章。
我们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我们要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定反“独”促统,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两岸同胞血脉相连,要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同心共创复兴伟业。
我们要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携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
各位代表!
奋斗铸就辉煌,实干赢得未来。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砥砺前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懈奋斗!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03月15日第 01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受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3月7日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摘要如下:
过去一年及五年的主要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风险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党胜利召开举世瞩目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深刻回答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其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的一系列重大成果载入史册,也为新时代做好人大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制定法律5件,修改法律9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件,作出法律解释1件;坚持高质量做好监督工作,检查5件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23个监督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进行8项专题调研;坚持高质量做好代表工作,办理代表议案487件、建议9349件,共有100多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坚持高质量做好外事工作,决定批准或者加入条约和重要协定14项,举行双边视频活动、线上出席国际会议116场,开展线下外事活动38场,外交信函往来近600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3人次,圆满完成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任务。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任期,正逢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的伟大历史变革时期。常委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紧紧依靠全体代表,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
五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导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实践取得了重要进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深刻阐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内涵、本质特征、重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明确人大“四个机关”的定位,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加巩固完善;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真正打通、有机统一起来,发挥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整体功效得到充分彰显,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五年来,历次大会和常委会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作出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53件,已经审议尚未通过的法律案、决定案19件;听取审议182个监督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检查30件法律和决定实施情况,开展11次专题询问、33项专题调研;2282件代表议案、43750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达到98%;决定批准或者加入条约和重要协定36项,组派、接待出来访团组261个,举行和参加双多边线上外事活动400余场;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15人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在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文章,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指明了方向。
(一)完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运行机制,修改选举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提请代表大会审议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制定监察法、监察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修改国旗法、国徽法,推动落实国歌法有关规定。
(二)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根据宪法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常委会根据大会授权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对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根据宪法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常委会根据大会授权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等。关于特别行政区的一系列立法和决定,为推动香港进入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三)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建立健全合宪性审查工作机制。制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报送备案的7261件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17769件审查建议逐件进行研究;对20多个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和清理,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法治统一。
(四)推动宪法实施和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每年的国家宪法日活动。实施宪法规定的相关制度,两次作出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作出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组织常委会任命的132人次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在推动实施宪法的实践中,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和机制,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立法。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典。制定外商投资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及时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助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定电子商务法、期货和衍生品法,修改反垄断法、证券法等,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修改专利法、著作权法、科学技术进步法,推动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制定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等,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
(二)加快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制定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修改反恐怖主义法等。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制定反外国制裁法、出口管制法。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法律手段。制定海警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修改国防法、人民武装警察法,推动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三)形成生态环保法律制度体系。通过不懈努力,生态环保领域形成了由1部基础性、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法,若干部涉及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噪声、海洋、湿地、草原、森林、沙漠等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及正在审议中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等4部特殊区域法律组成的“1+N+4”法律制度体系,有力推动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建设。
(四)做好社会建设和民生领域立法。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修改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修改动物防疫法、药品管理法,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食品浪费法,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
(五)作出授权决定或改革决定。回应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立法需求,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围绕深化国家机构改革,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作出决定。修改57件次相关法律,3次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授权国务院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等,先后决定设立上海、北京、成渝金融法院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听取审议10个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实施情况的有关报告。
五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有效发挥人大在立法各环节的主导作用;丰富立法形式,既注重“大块头”,也注重“小快灵”;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效促进了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五年来推进高质量立法,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保障。
三、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一)做好规划计划、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修订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修订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深入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听取审议中央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开展特定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监督。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在定期听取审议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基础上,每年选取重点领域开展监督。
(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在高质量发展领域,围绕创新驱动发展、金融工作、数字经济发展等听取审议报告。在农业农村领域,听取审议脱贫攻坚工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产业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报告。在生态环保领域,连续五年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的环保工作听取审议报告。在社会事业领域,听取审议就业工作、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等报告。突出社会治理重点问题,听取审议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深化“三非”外国人治理等报告。
(三)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制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紧紧围绕法律规定、法律条文,2018年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统计法、传染病防治法、防震减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2019年检查水污染防治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高等教育法、可再生能源法、渔业法实施情况,2020年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慈善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2021年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医药法、企业破产法、畜牧法、公证法、消防法实施情况,2022年检查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结合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四)加强司法普法工作监督。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对“两高”开展常态化监督。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解决判决“执行难”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七五”普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
(五)推进专题调研成果运用。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生态环保、污染防治等领域专题调研。开展国家安全法实施、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拓展新的领域监督工作。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等专题调研,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开展民族教育发展工作等专题调研,助力民族地区的发展进步。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专题调研,加强财政金融领域的有效监督。
人大监督是具有法定权威、代表人民的监督。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依法”二字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和各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坚持跟踪监督问效,久久为功,一抓到底,推动改进工作、完善制度;坚持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和监督方式,注重从制度上、法律上推动解决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在监督工作实践中,我们进一步找准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定位,有力推动了宪法法律的实施和“一府一委两院”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履行职责。
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一)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做到议案建议办理既重结果、也重过程。代表提出的所有议案,交由专门委员会审议,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代表在大会和闭会期间提出建议的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反馈,建议所提问题74%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
(二)支持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邀请1026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基本实现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建立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机制,组织召开17次座谈会,770人次代表参加。有400多人次代表参加立法调研、起草、论证、评估工作,2000多人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等工作。
(三)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432名代表,形成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代表的工作机制,做到联系工作覆盖基层一线和专业人员代表、覆盖常委会各项工作。
(四)推动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组织8389人次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形成497篇专题调研报告。9100余人次代表参加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活动,240余人次代表担任特约监察员、监督员。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的作用,鼓励全国人大代表就近参加联系群众的活动。
(五)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认真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依法民主选举产生277万名各级人大代表。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35条具体措施,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通过线上线下举办26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基本实现新任基层代表履职学习全覆盖。
五年来,代表工作的实践使我们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代表工作重要论述的认识。本届以来,代表的履职意识更强了。通过出席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开展调研视察,深入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的职责定位更准了。人大代表不是政治光环,而是重要职务,是要讲担当、有作为的。要把人民群众的心声、意愿反映上来,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到人民群众中去。代表的作用发挥更好了。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既有“本职”工作,也有“履职”工作。代表立足岗位,不负重托,在本职工作中展现了人大代表的时代风采,以履职工作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光荣使命。
五、发挥人大对外交往优势,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
(一)加强与外国议会的双边交流。与近190个国家和地区议会保持交往和联系,同有关国家和多边议会组织新签署11项友好合作协议。邀请接待111个团组访华,组派150个团组出访。疫情发生后,积极运用“云外交”形式,举行双边线上活动260多场,组织线下外事活动98场,外交信函往来近2000件。
(二)深入参与议会多边交往合作。发挥全国人大和外国议会高层交往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各国议会联盟、二十国集团议长会议等多边机制,坚定发出中国声音,坚定维护国家利益。派团出席65次国际会议,出席视频国际会议137场,推动中国主张成为国际共识。举办6期面向发展中国家的线下议员研讨班,邀请25个国家的123名议员参加。
(三)发挥定期交流机制和友好小组作用。全国人大与21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建立了定期交流机制和政治对话机制,同16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举行35次机制交流会议。成立双边友好小组136个,开展对外集体致函行动。
(四)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建立健全全国人大各层级发言人机制,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言人谈话、外事委声明、外事委发言人和法工委发言人谈话等方式,就涉藏、涉疆、涉港、涉台、人权、疫情及其他涉华敏感问题48次及时响亮发出人大声音。
(五)积极做好对外宣介。交流治国理政经验,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介中国改革开放成就和经验,宣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组织94名基层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外事活动,用亲身履职实践讲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五年来,人大外事工作的实践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人大对外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聚焦国家外交总体布局,推动落实国家元首之间达成的重要共识;就是找准人大在国家对外工作中的定位、任务、特点、优势,为国家发展争取良好国际环境,为维护国家利益赢得更多友华人士;就是在国家需要时,毫不犹豫地站到一线进行法律的、政治的、外交的斗争,捍卫我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召开5次代表大会和39次常委会会议,开展1029项议题。召开委员长会议136次。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出席率保持在96%以上。增设单月委员长会议专门研究讨论拟交付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草案机制。
(二)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作用。将原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分别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更好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委员长会议、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或提请审议的法律案、决定案91件次。在立法、监督、议案建议办理、代表工作、调研等方面,建立和修改了一系列制度规则。
(三)加强工作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达到32个,实现了所有省(区、市)全覆盖。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建成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开通公民、组织审查建议在线提交平台。建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设立5个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建成全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正式上线。建成并启用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开通网上信访平台,处理信访总量43万多件次。精心组织新闻发布会、记者会、“代表通道”、“部长通道”,强化立法监督全过程报道和代表履职宣传。
(四)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连续五年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等主题,举办32次专题讲座。坚持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打造高素质人大工作队伍。
(五)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召开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召开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连续五年每年召开一次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地方人大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服务保障、对外交往等工作,为推动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常委会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人大作为政治机关的根基更牢固,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更鲜明,作为工作机关的运转更高效,作为代表机关的作用更显著,有力保证了人大制度建设的正确方向,有效提升了人大工作的质量水平,有序推进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实践。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成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取得的,是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辛勤工作,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
五年的实践,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的认识,这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保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宪法原则得到全面落实,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引领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必须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必须坚持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应有贡献。
(一)做好宪法实施和立法工作。推进合宪性审查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研究编制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二)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三)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做好人大对外交往。全力配合党和国家外交布局,完成中央交给人大的外事工作任务。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03月08日第 02 版)
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人民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十三届全国政协主席汪洋4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五年来,人民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国共产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
汪洋说,人民政协深刻把握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的政治属性,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强基固本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以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开局起步并贯穿工作始终。完善以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的学习制度体系,成立11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小组、开展学习研讨179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中共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等,结合实际学习统一战线史和人民政协史,引导广大政协委员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集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研讨活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并在去年开展了贯彻落实进展情况“回头看”,持续深化对政协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汪洋说,人民政协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首次召开政协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制定完善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的督查机制等,建立每年一次的中共党员常委会议制度、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向全国政协党组报告工作制度,完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建立党员常委履职点评制度,实现政协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全覆盖、政协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形成以党建强政治、带队伍、促履职、增团结的良好局面。
人民政协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
十三届全国政协主席汪洋4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五年来,人民政协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汪洋说,人民政协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议政。协商议题既有构建新发展格局、发展实体经济、促进重大原始创新、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有应对人口老龄化、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制定修订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到科学选题、深入调研、精准建言。
汪洋说,人民政协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制定和实施献计出力,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开展常委会会议、视频调研会、形势分析会等35次议政活动,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后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十四五”规划建议,围绕贯彻落实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瞄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言献策,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乡村医疗卫生健康等,持续开展视察调研71次。紧扣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职尽责,围绕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等,依托委员履职平台开展全体委员参加的专项问卷调查,发挥协商座谈、提案办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作用,报送情况反映、意见建议3500多条,为中共中央科学决策和推进决策落实提供参考。
人民政协提升政协协商质量
十三届全国政协主席汪洋4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五年来,人民政协提升政协协商质量,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汪洋说,人民政协着力在丰富协商形式、优化协商程序、提高协商能力上下功夫,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各类协商座谈会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五年来举办重要政治协商活动105场,经常性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等,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拓展协商深度,创设专家协商会,建立参政议政人才库,组织跨界别跨领域专家委员围绕共同富裕、基础教育、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开展小范围多轮次协商74场。
汪洋说,人民政协以协商效果为导向,深入推进委员自主调研,探索开展协商议政质量评价,完善协商成果报送反馈和转化运用机制。把握协商式监督定位,将重点监督性议题纳入年度协商计划,报经中共中央批准,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展专题民主监督,紧扣退役军人保障政策、黑土地保护等10个议题接续跟踪监督,助推党和国家决策部署落实。健全完善专门协商机构工作制度机制,制定修订全国政协协商工作规则、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强化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等制度文件,构建起以党内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以政协章程为基础、以协商制度为主干的制度体系,推动履职工作衔接更紧密、运行更顺畅、成效更明显。
汪洋说,人民政协注重协商文化建设,积极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推动市县政协履职工作更好服务基层治理。
人民政协广泛开展凝聚共识工作
十三届全国政协主席汪洋4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五年来,人民政协广泛开展凝聚共识工作,为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厚植政治基础、社会基础。
汪洋说,人民政协深刻把握新时代政协工作任务要求和特点规律,着力把凝聚共识工作做深做实,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等重大活动,通过面向党员委员的专题党课、倡议书等,带动全体委员团结奋进。
汪洋说,人民政协拓展凝聚共识工作渠道,全国政协党组建立党组成员及专门委员会分党组领导同党外委员谈心谈话制度,邀请委员谈话3994人次,以心交心、凝聚人心;围绕“学习百年党史增进‘四个认同’”等主题组织覆盖34个界别的专题视察,制作播出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讲好多党合作故事等委员讲堂46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68场,实现委员自我教育、协商交流和引领界别群众相促进。
汪洋说,人民政协创新开展委员读书活动,建成委员读书智能平台、全国政协书院等线上线下学习载体,先后开设中共党史、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华文明溯源等147个主题读书群,委员参与率达98%,产生读书交流与协商议政相结合、提升本领与凝聚共识相统一的综合效应。鼓励委员深入界别群众宣传政策、解疑释惑、凝心聚力,当好党的政策宣传员、界别群众贴心人。
人民政协充分发挥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
十三届全国政协主席汪洋4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五年来,人民政协充分发挥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
汪洋说,人民政协适应新时代统一战线形势任务,坚持大团结大联合,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举办辛亥革命110周年纪念大会,广泛汇聚推进祖国完全统一、同心共圆中国梦的信心力量。建立各党派参加政协工作共同性事务的情况交流机制,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提交提案1675件、大会发言502篇,与专门委员会共同举办各类协商活动40次,支持无党派人士界委员在政协履职。邀请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参加政协相关活动。
汪洋说,人民政协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深入视察调研,开展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专题学习考察、界别主题协商。围绕提升爱国爱港爱澳力量能力建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务实建言,鼓励港区委员就推动香港国安法制定实施、支持全国人大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等持续发声、主动作为。参与举办纪念台湾光复75周年主题展和海峡论坛·两岸基层治理论坛等,加强与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人士联系。邀请海外侨胞代表列席政协全体会议,围绕海外侨胞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开展协商。
汪洋说,人民政协按照国家外交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同各国人民、政治组织、媒体智库等友好往来,广泛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成就、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政协制度等,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发展道路、发展模式、治国理念的理解和认同。创新拓展对外交往平台、渠道和领域,设立中非友好小组,创办外国驻华使节、留学生等“进政协”系列活动,举办社会主义国家统一战线组织专题研讨会等,支持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加强国际交流。发扬斗争精神,针对美欧炮制涉台涉港涉疆法案和佩洛西窜台等发表严正声明,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人民政协推进工作创新
十三届全国政协主席汪洋4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五年来,人民政协推进工作创新,提升履职水平和实效。
汪洋说,人民政协坚持弘扬传统和勇于创新相结合,以经常性工作的加强带动整体履职水平提升。高度重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赋能政协履职,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视频调研,创建委员履职平台,先后开设主题议政群144个、发言9.1万余人次,网上提案提交率92.17%,拓展了委员参与、提升了履职效率。着力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完善提案办理协商、重点提案督办制度,评选表彰人民政协70年100件有影响力重要提案,五年来共收到提案29323件,立案23818件,办复率99.8%。畅通反映社情民意、服务党政决策、联系界别群众的渠道,编报各类信息9000余期。
汪洋说,人民政协召开全国政协文史工作座谈会,制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编纂出版政协文史“亲历、亲见、亲闻”文库等。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支持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围绕政协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化研究。召开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地方政协工作指导。召开全国政协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加强政协相关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人民政协加强自身建设
十三届全国政协主席汪洋4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五年来,人民政协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汪洋说,适应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要求,人民政协着力强化政协委员主体作用、专门委员会基础作用、机关服务保障作用,并有机统一于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之中。着眼增强政治能力、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水平,分层分类举办委员学习研讨班,组织委员参加各种形势报告会、辅导讲座,编写适应新时代委员队伍建设要求的教材;建立主席会议成员到地方视察考察调研时走访看望住当地全国政协委员机制,分批次邀请委员716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探索建立委员履职评价体系,完善委员履职档案、履职情况统计、常委提交履职报告等制度,设立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先后3次表彰获奖委员60人、提名奖28人,委员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召开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制定修订专门委员会通则等制度文件,落实协商议政质量评价体系和工作办法,推动专门委员会更好成为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联系服务委员的桥梁纽带。
汪洋说,人民政协切实加强模范机关建设,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落实疫情防控和改进会风文风要求,创新组织方式,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等更加紧凑高效,支持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机关干部展现出好作风、新风貌。
十三届政协过去五年形成五方面主要体会
十三届全国政协主席汪洋4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十三届全国政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了对政协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这是人民政协必须始终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始终坚守的最大政治共识。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完善党对政协工作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机制,使人民政协更好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确保党对人民政协的全面领导。
——必须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这是人民政协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也是更好发挥自身功能作用的基石。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要通过协商制度的有效运行,把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政策选项,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真正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必须聚焦中心工作持续提高协商效能。这是新时代人民政协更好服务民族复兴伟业的应有之义,也是不断深化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的长期之功。要不断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坚持完善协商内容与丰富协商形式一体谋划,聚焦“国之大者”和民之关切科学选择协商议题,合理确定协商形式。要坚持健全协商规则与培育协商文化同步推进,优化协商流程、创造协商氛围。要坚持增强协商本领与提高协商实效相互促进,在广集众智的深度协商中服务科学民主决策,在同心同向的真诚协商中有效增进各方共识。
——必须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这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也是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所在。政治上加强团结,发扬民主才有坚实的基础;发扬广泛的民主,政治上的团结才会更加牢固。人民政协要致力于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大团结,践行建立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通过协商广泛凝聚共识的真民主。
——必须不断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这是展现新时代人民政协新样子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政协工作提质增效的必由之路。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永葆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协工作中当主角,在本职岗位上作表率,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新征程政协委员的风采。
人民政协要为实现中共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十三届全国政协主席汪洋4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中共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人民政协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各项职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中华儿女大团结,为实现中共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政协委员特别是新任委员的培训,准确把握中共二十大的鲜明主题、精神实质和战略部署,提高委员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委员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中共二十大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切实把中共二十大精神贯彻到工作谋划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协商议政。以服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履职内容,以服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着力重点,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问题深入协商谋良策、广聚共识增合力。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在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和凝聚共识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协商议政、高质量建言。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增强协商式监督实效,彰显政协民主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
——认真做好凝聚共识增进团结工作。坚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丰富团结联谊平台载体,持续增强凝聚共识实效。健全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鼓励和支持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界别群众,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更好把各族各界人士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
(来源:《人民日报 》2023年03月05日第 04版)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7日下午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变革新发展。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依法裁定特赦罪犯23593人。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9万件,审结14.5万件,制定司法解释114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19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7亿件,审结、执结1.44亿件,结案标的额37.3万亿元。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90.6万件,判处罪犯776.1万人。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审理施正屏、李孟居、李亨利、沙塔尔·沙吾提等案件,严惩间谍、窃密、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妄图分裂国家的犯罪分子。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9万件26.1万人。对孙小果、杜少平、陈辉民、黄鸿发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黑财”执行到位2461亿元。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3.8万件27.4万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4.7万件44.2万人。我国刑事犯罪案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总体呈持续下降态势,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1.9万件13.9万人。依法从严惩处孙政才等92名原中管干部,对赵正永、孙力军、王立科、傅政华、刘彦平等依法适用终身监禁。对赖小民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审结行贿犯罪案件1.2万件1.3万人,严惩多次行贿、巨额行贿、长期“围猎”干部的行贿犯罪。审理许超凡等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979件,对长期外逃的程三昌缺席审判,裁定没收张正欣、彭旭峰等死亡或外逃腐败分子境内外违法所得,追逃追赃“法网”越织越紧。
依法惩治信息网络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22.6万件,一批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严厉打击网络赌博犯罪,对张宁宁等跨境赌博犯罪集团案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审理涉网络“水军”、网络“黑公关”等案件,严惩散布虚假信息、危害网络生态的犯罪行为。
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万件4.6万人,严惩利欲熏心的造假者、滥用职权的渎职者,守护百姓餐桌安全、用药安全。开展打击医保骗保犯罪专项行动,严惩幕后组织者和职业骗保人。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判处罪犯4523人,追赃挽损31.9亿元。
依法维护公共安全。审结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1.1万件2万人,对一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判处重刑。针对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妨害安全驾驶等公众担忧的安全问题,出台司法政策,促进综合治理。
二、依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472.3万件,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法治环境。
依法助力稳经济增信心。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推动解决挤压生存发展空间、拖欠账款等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出台促进消费30条,严厉整治“霸王条款”、消费欺诈、预付式消费陷阱等行为,促进增强消费信心。出台稳定就业14条,明确居家办公或灵活办公工资裁判标准,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试用期合法权益,平衡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妥善化解合同履行、商铺租赁等涉疫纠纷77.9万件,帮助大中小微企业互谅互让、守望相助、共渡难关。运用民法典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条款,积极协调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等方式履行债务,鼓励业主或债权人减免租金、减免逾期利息。坚持善意文明司法,对依法应当采取查封、保全的财产,尽可能采用“活封活扣”,有效释放361万件案件所涉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及时修复企业信用179万件次,对13万个企业暂缓适用强制措施,通过一系列“放水养鱼”柔性措施,让守信的企业摆脱困境、轻装上阵。
依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9.4万件,同比增长221.1%。审理涉5G通信、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案件,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出台植物新品种权司法解释。出台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见。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2022年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额较2018年增长153%。我国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基本形成。
依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司法程序质量保持全球领先,为我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大幅跃升作出积极贡献。依法再审纠正张文中案等重大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209件283人,对6250名在押企业经营者变更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对290名涉案企业经营者依法宣告无罪。通过司法裁判弘扬契约精神,鼓励诚信交易。
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审结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2.9万件。加强传统品牌、老字号、驰名商标司法保护,审理涉“五常大米”、“沁州黄小米”、“云南白药”等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案,制止“傍名牌”、“搭便车”。对“青花椒”、“金银花”等“碰瓷式维权”说不,为合法经营者撑腰,让违法经营者受罚。
依法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审理大数据权属交易、公共数据不正当竞争等案件,明确数据权利司法保护规则。惩处滥用数据、算法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坚决制止“大数据杀熟”、强制“二选一”等“店大欺客”行为。规范直播带货、付费点播等新业态新模式,保护创新经营,惩处非法逐利。
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审结金融犯罪案件10.1万件、金融民商事案件1037.7万件。大幅下调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出台惩治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犯罪司法解释,对财务造假、“老鼠仓”等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出台证券集体诉讼司法解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康美药业案5.5万名投资者通过特别代表人诉讼获赔24.59亿元。先后就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出台司法保障意见。
促进市场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审结破产案件4.7万件,涉及债权6.3万亿元,对仍有市场潜力的高负债企业通过依法重整实现重生,对资不抵债、拯救无望的企业宣告破产,实现市场出清。审结破产重整案件2801件,盘活资产3.4万亿元,帮助3285个企业摆脱困境,稳住92.3万名员工就业岗位。
依法服务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出台司法政策,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法审理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案件,支持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跟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西部大开发新格局、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制定司法服务政策。
依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9.3万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万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完善长江、黄河生态保护修复司法政策,携手保护“母亲河”。判令补植树木超过9085万株,放流鱼苗超过5.1亿尾。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案开创以国内民事诉讼追索流失海外文物新途径。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中国环境司法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依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商事案件9.5万件、海事案件7.6万件。围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出台司法服务政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中欧班列等国际铁路运输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我国海事司法公正、高效、透明等优势充分彰显,越来越多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
三、坚持走好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583.3万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面加强人格权保护。审结人格权纠纷案件87.5万件。在司法政策中完善人格权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等规定。出台人脸识别司法解释,审理可视门铃侵害邻里隐私、扫码点餐侵犯个人信息、社交软件私自收集用户信息等案件,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构筑“防火墙”。审理侵害“两弹一星”功勋于敏、“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等名誉案,让人格尊严免遭网络暴力侵害。审理“AI陪伴”软件侵害人格权案,认定擅自使用他人形象创设虚拟人物构成侵权。通过一系列司法政策和公正裁判,让人脸安全得到保障,隐私安宁免遭侵扰,名誉荣誉不被诋毁,人格利益更受重视,让人的价值、尊严受到法律充分尊重和保护。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案件2224.1万件。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意见,推动破解劳动关系难认定、工伤无赔偿、社保零缴纳等问题,让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有尊严、有保障。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460.4万件,依法优先保障刚需和改善性需求购房人合法权益,助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维护家庭和谐幸福。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96.1万件,努力守“小家”和谐、护“大家”安定。会同全国妇联等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加大对家暴案件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3万份。审理“空巢”老人、再婚老人赡养案,支持老年人精神赡养请求,让老人晚年幸福自由受到尊重,让子女常回家看看成为自觉。
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判处未成年人罪犯由2013年的5.6万人减少到2022年的2.8万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依法严格执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通过家庭教育令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开展司法与行政、家庭、学校、社区保护联动机制试点,共同保护祖国的明天。
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犯罪案件2503件。如期完成涉军停偿司法服务保障任务。妥善解决边防战士家庭涉法问题,为保家卫国的边防官兵减少后顾之忧。对诋毁“抗美援朝冰雕连”、亵渎卫国戍边英雄的犯罪分子依法严厉制裁,坚决捍卫英烈尊严荣光,在全社会高扬尊崇英雄的浩然正气。
维护港澳台侨同胞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12.1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4.6万件,审结涉侨案件4.4万件。基本实现内地与港澳民商事司法协助全覆盖。出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及前海、横琴合作区建设意见。制定司法惠台36条,平等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推行跨境网上立案和涉侨纠纷在线多元化解,架起维护侨胞权益“连心桥”。
方便群众高效化解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覆盖12个领域的“总对总”在线多元调解新格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通以来,9.6万个调解组织和37.2万名调解员入驻,在线调解纠纷3832万件。在线对接7.6万个基层治理单位,嵌入乡村、社区、网格,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提供普惠均等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立案、交费、调解、开庭、执行等“一网通办”服务。跨域立案服务网点覆盖城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6.7万件。44.8万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使用律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申请立案、阅卷、调查收集证据等事项884万件次。优化在线集约的审判辅助服务。网上保全平台办理保全123万件,标的额达4万亿元。委托鉴定系统平均鉴定周期26个工作日,较线下缩短1/3。文书电子送达1.7亿次。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真正实现为群众解忧、帮法官减负、让正义提速。
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大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10050个人民法庭扎根基层,积极促进城乡基层治理和平安法治乡村建设。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依托马背法庭、车载法庭开展巡回审判,畅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巩固拓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打赢为期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持续巩固攻坚成果。受理执行案件4577.3万件,执结4512.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4万亿元。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16类财产一键查询、线上控制。网络司法拍卖成交超过2万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621.4亿元。联合信用惩戒体系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918万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执行到位涉民生案款626.8亿元。持续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执行模式发生根本性变革,有力促进了法治社会和诚信社会建设。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以案释法,引导全民增强法治观念。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等活动。指导创作电视剧《底线》、《阳光下的法庭》等作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成就。
四、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牢记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始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国法天理人情相统一。牢固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坚决纠正机械司法、就案办案。依法改判并核准百香果女童被害案被告人死刑,妥善审理“鹦鹉案”、“兰草案”、“为筹办抗战纪念展收购枪支案”,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受刑事追究,使司法裁判真正符合人民群众心中朴素的公平正义观。
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贯彻党和国家死刑政策,对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严重危害群众和社会安全的罪行决不姑息,论罪当判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陶雪案、范太应案一审依法作出无罪判决,对熊秋保案依法不予核准死刑,有效防范重大冤错案件发生。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依法纠正五周案、张玉环案等重大刑事冤错案件26件53人。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对2675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097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加强被告人辩护权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写入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理朱振彪追赶肇事逃逸者案、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小区保安陪同送医案、救助老人压断肋骨案,面对矛盾冲突、是非曲直,不回避、不含糊、不迁就,旗帜鲜明支持见义勇为,坚决反对“和稀泥”。审理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高铁霸座案、吃“霸王餐”逃单摔伤索赔案,让自甘风险者自负其责,让失德乱序者承担后果,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新时代司法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激浊扬清、惩恶扬善,努力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加强裁判尺度统一,切实防止公平正义因地域、城乡、行业差异而打折扣。修改司法解释,将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审理女员工怀孕被解雇、毕业生求职遭地域歧视等案件,坚决纠正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会同中国残联等出台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意见,加大对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保障力度。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8.4万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7.4万件。加大对房屋土地、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审判力度,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探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破除行政诉讼“主客场”现象。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越是公众关注案件,越是依法主动公开,让人民群众监督司法活动,让热点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已经形成。
五、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实施140项改革举措,推动司法审判和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深刻重塑。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推动法官员额能进能出、动态调整。推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有序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66.4万件。
法院组织体系更趋完善。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改革,较好实现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等目标。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创立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增设南京海事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北京、上海、成渝金融法院,人民法院组织体系更加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要。
智慧法院加速司法模式变革。建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新冠疫情防控以来全国法院网上立案2996万件、开庭504万场、证据交换819万件次、异地执行593万件次、接访15万件次,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智慧法院成为中国司法在国际上的鲜明亮色。
互联网司法开创新模式新规则。率先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制定区块链司法应用意见。发布人工智能司法应用意见,明确人工智能只能辅助、不能代替法官裁判。中国互联网司法从技术领先迈向规则引领。
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把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干警入职教育第一课和青年理论武装必修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以“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全国法院2363个集体、2799名个人受到中央和国家机关表彰奖励。李庆军、胡国运、周春梅、魏晶晶、杨军、滕启刚、鲍卫忠等95名法官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他们是共和国审判事业的忠诚卫士,他们用无私奉献乃至生命捍卫了公平正义。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水平。线上线下培训干警975.6万人次。加强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涉外等领域司法人才培养。最高人民法院3名法官分别当选联合国上诉法庭、争议法庭和国际劳工组织行政法庭法官。培养双语法官2373人,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廉洁司法。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法院队伍得到前所未有的淬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转变司法作风,全国四级法院院长、班子成员深入乡镇人民法庭驻庭蹲点,向群众学习,帮群众解纷。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扎牢制度笼子,严肃铁规禁令,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不懈涵养清风正气。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解决执行难情况并接受专题询问,报告新时代刑事、民事、知识产权、涉外等审判工作情况。把1965件代表建议和1861件日常建议,逐项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37批次,通过邀请列席审委会、参加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意见3605人次。就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惩治暴力伤医、防治家庭暴力、保护商业秘密等,充分采纳代表意见,完善司法政策。自觉接受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819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1211人次。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就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等共商良策。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变革新发展,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
回顾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人民法院走过的历程,我们更加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法治中国前景无限光明。我们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对做好人民法院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必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坚持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双轮驱动;必须坚持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必须坚持让审判权始终在监督下行使、为党和人民服务。
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水平还有差距,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还需下更大气力。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存在不平衡不到位问题。三是有的案件审判执行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佳。四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五是一些审判领域专业化人才短缺。
2023年工作建议
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全国法院扎实开展党中央部署的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是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服务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惩治粮食、金融、能源资源等领域犯罪。加大行贿犯罪惩处力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惩信息网络犯罪。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发布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制止侵害企业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益。对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案件,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对错案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司法政策。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建设更高水平的涉外审判体系。坚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让产权和知识产权更有司法保障,契约履行更加有效,创新活力更加得到激发。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倾听群众呼声,不断满足群众公平正义需要。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劳动权益保障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护。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综合效能。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用心用情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加强港澳台侨同胞权益保护。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模式。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监督,巩固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筑牢政治忠诚。优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加大紧缺司法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基层法院建设。坚定不移从严正风肃纪反腐,坚持不懈锻造堪当重任的人民法院铁军。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03月08日第 04版)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7日下午向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党的十九大以来,伴随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指引人民检察事业前进方向。
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创新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新格局,践行人民至上,能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人民检察事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2018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733.6万件,比前五年上升40%;与2018年相比,2022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上升2.8%,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分别上升1.5倍、3.3倍和72.6%。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170件,制发指导性案例136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78.9%和3.5倍。
一、维护安全稳定,以能动检察助力中国之治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827.3万人,比前五年上升12%。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进入常态化后以打早打小促常治长效。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6.5万人,其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6.4万人。严惩拐卖人口犯罪,2021年起协同公安机关以专项行动深挖历史积案,两年间起诉拐卖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3152人,比前两年上升16%,其中发生在五年前的积案占31%。依法惩治促社会秩序持续向好,2022年起诉杀人、放火、爆炸、绑架、抢劫、盗窃犯罪为近二十年来最低,人民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依法有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创新以案释法,持续发布101件典型案例,第一时间指导依法战疫,有力维护社会秩序。起诉借疫情诈骗、哄抬物价犯罪从2020年5176人降至2022年197人,起诉制售伪劣口罩等防疫物资、不符合标准医用器材、假药劣药犯罪从954人降至192人。疫无情,法有度。对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致病毒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起诉542人;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67人,重在教育疏导,社会效果更好。
积极促推依法治网。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71.9万人,年均上升43.3%。协同公安机关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19.3万人。坚持全链条打击,起诉非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帮助提款转账等犯罪从2018年137人增至2022年13万人;对情节较轻或受骗、胁从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从宽处理、教育为主。8所院校57名学生跨省实习,误入诈骗团伙,检察机关依法不起诉或督促撤案,涉案学生均回归正常学习生活。
少捕慎诉慎押促治理。2020年全国两会上,我们分析二十年间重罪持续下降、轻罪持续上升的重大变化,提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惩严重犯罪决不动摇,较轻犯罪少捕慎诉慎押。2021年,这一办案理念被确定为刑事司法政策。政法机关协同落实,诉前羁押率从2018年54.9%降至2022年26.7%,为有司法统计以来最低;不捕率从22.1%升至43.4%,不诉率从7.7%升至26.3%,均为有司法统计以来最高。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促进犯罪治理更有效、人权保障更有力。
认罪认罚从宽利改造。依法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已超过90%。2022年量刑建议采纳率98.3%;一审服判率97%,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29.5个百分点。上诉、申诉大幅减少,更利罪犯改造、促进社会和谐。
典型案例推动法治进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指导办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案,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认定属正当防卫不捕不诉1370人,是前五年的5.8倍。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办理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推动自诉转公诉,确立网络人格权保护公诉原则;从严追诉网络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4万人。恶意损害公益必须惩罚性赔偿。指导江西检察机关办理民法典实施后首例污染环境惩罚性赔偿案,让以身试法者承担重罚,警示潜在违法犯罪。
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溯源促标本兼治,是法治中国建设更高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紧盯老百姓身边的安全,研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向有关部门发出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地方检察机关联动,以检察履责“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共发出检察建议18万余份,推动社会治理谋在前、预在先。
二、聚焦服务大局,以能动检察促推高质量发展
守好经济安全法治防线。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62.1万人,比前五年上升32.3%。护航金融安全,从严追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起诉18.5万人,比前五年上升28.2%。聚焦资本市场安全,向中国证监会派驻检察室。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起诉5.8万人,比前五年上升29.3%。
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做实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等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保护。2018年发布11项检察政策,明确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020年起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12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试点以来,共办理相关案件5150件,已有1498家企业整改合格,3051名责任人被依法不起诉;另有67家企业整改不实,243名责任人被依法追诉。某网络公司非法爬取一外卖平台数据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涉案行为未涉公民个人信息,情节较轻,并考虑该公司为成长型科创企业,管理粗放致涉案,可启动合规整改。严格落实监管、认定整改合格后,检察机关依法不起诉。结案当年,公司新增员工700余人,营收增加1.6亿元,纳税增加1000万余元。惩治促矫治,企业获新生。
以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创新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及29个省级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一体履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2022年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犯罪1.3万人,比2018年上升51.2%;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37件,是2018年的6.7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抗诉“蒙娜丽莎”商标行政纠纷案,再审改判,十年争议画上句号,并促进统一了类似商品、近似商标认定等法律适用标准。
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作用。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8.8万人,已起诉7.8万人,其中原省部级以上干部104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出台指导意见,会同国家监委发布典型案例,起诉行贿犯罪1.4万人,震慑“围猎者”。
持续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对因案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救助19.9万人23.2亿元,分别是前五年的3.9倍和5.4倍。与自然资源部建立协作机制,协同整治乱占耕地,监督怠于申请强制执行、不规范执行等案件2.9万件,涉土地30万余亩。
三、坚持司法为民,以能动检察保障民生福祉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万人。出台检察政策:成年人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一律从严追诉;网络猥亵等同线下犯罪追诉。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被纳为法律规定。已通过强制报告追诉犯罪5358件,对不予报告的督促追责719人;推动入职查询2003万余人次,不予录用1830人,6814名有前科劣迹人员被解聘。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身心尚不成熟,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7.1万人,适用率由2018年12.2%升至2022年36.1%;对犯罪较严重的起诉17.9万人,比前五年下降36.9%。创新履职融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以公益诉讼推动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国家就此出台专项治理规范;指导河北、上海、江苏等地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对电竞酒店、盲盒、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业态予以规范。针对一起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案暴露的校园安全问题,2018年向教育部发出第一号检察建议,各级检察院与教育行政部门协同落实,共建平安校园。
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这是2019年全国两会上我们作出的庄严承诺。四年来,检察机关收到的353.9万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5%。回复不是目的,根本在案结事了。42名大检察官带头办理疑难信访积案475件,基层检察院受理的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对争议大、影响性案件,开展公开听证4.4万件,让公正可感受、被认同。
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长期申诉,2019年起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3万件。45名当事人因18年前购买的违建房被拆除,先后提起行政诉讼144件,因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后申请检察监督。北京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拆除并无不当,当事人诉请赔偿亦合情合理,经多轮磋商促违建方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案结事了。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烈合法权益。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制定军地检察协作意见,服务强军目标。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2178人,比前五年上升33.2%;办理涉军公益诉讼781件,年均上升86.7%。采纳代表建议,专项开展空军机场净空保护公益诉讼,督促整治一批安全隐患。对3470名遭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发布惩治破坏军婚典型案例,推广云南“军娃”司法保护经验,让军人安心保家卫国。协同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展专项监督,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2.3万处,做实尊崇英烈、永远铭记英烈。
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编写检察机关服务台胞台企手册。支持港澳台同胞担任广东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与中国侨联携手维护侨胞侨企合法权益。以公益诉讼保护涉台涉侨文物,让乡愁有寄托、家国驻心怀。
用法治力量护卫特殊群体。专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起诉8516人。携手中国残联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重庆、四川、福建等地检察机关针对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权益等开展公益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外卖骑手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对权益受损但不敢或不懂起诉的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受家暴妇女等,支持提起民事诉讼16.7万件,是前五年的11.5倍;起诉恶意欠薪犯罪9431人,比前五年上升18.5%。老弱妇幼残需格外护好,法律特别保护必须落实。
四、加强诉讼监督,以能动检察维护司法公正
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2021年起会同公安部在所有市、县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信息共享,把制约监督做实、协作配合做好。2022年监督立案3.7万件、督促撤案4.6万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1万件,比2018年分别上升66.3%、1.5倍和2.3倍。会同公安部持续清理既未撤案又未移送起诉、长期搁置的涉企“挂案”,督促办结1.2万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万件,比前五年上升18.9%。
坚决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检察官既是犯罪追诉者也是无辜保护者。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对10件原判十年以上的重大冤错案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改判无罪。每一起冤错案件,检察机关都难辞其咎。组织排查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的325件刑事错案,以“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的严肃态度,对551名检察人员追责问责。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2018年创设巡回检察制度,被纳入修订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派驻+巡回”让监督更有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级检察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73次;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2597次。持续整治“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对判处实刑未执行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监督收监执行7.3万人,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4.5万人。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2.4万件,比前五年上升22.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万余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8.4万件,比前五年上升88.5%。专项监督民间借贷、破产清算、离婚析产等领域打“假官司”问题,依法纠正4万余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5121人。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强化精准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87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59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4.3万件,是前五年的7.2倍。
严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出台专门规定,严格规范办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立案侦查5993人。
亲清检律关系共促司法公正。针对执法司法中阻碍律师依法执业问题,监督纠正8741件,比前五年上升43.6%。与司法部等出台意见,规范检律交往行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五、拓展公益诉讼,以能动检察守护公共利益
以制度优势实现最佳办案效果。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75.6万件,年均上升14.6%。检察机关提出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针对公益损害具体事项,先与职能部门磋商、促请主动履职,再以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独特优势。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依法提起诉讼4万件,99.8%获裁判支持。
构建协同高效的公益司法保护体系。会同32家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意见13个,推动协同履职。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5.9万件,促请追偿受损国有财产、追缴土地出让金533.7亿元。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15.4万件。
公益诉讼守护美丽中国。持续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主动衔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39.5万件,年均上升12.5%。万峰湖、南四湖水域连接多省,上下游、左右岸治理不一,污染多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四级检察院合力,助推地方政府联手共治,再现一湖碧水。贯彻长江保护法,制定实施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10项检察举措。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制定18项检察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中国特色公益司法保护之路必将越走越宽广。
六、坚持从严治检,以能动检察锤炼过硬队伍
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精心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编写、用好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履职教科书,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积极推动检察官与监察官、法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同堂培训76.4万人次,促进统一执法司法理念。
持续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完善“四大检察”办案规则,动态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规范依法履职保障和追责惩戒机制,确保用权有依据、放权不放任。以提升质量、效率、效果为导向,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机制;2199名检察官在扎实考核下退出员额,能进能出成常态。
创设“案—件比”做实科学管理。针对不少案件程序反复、增加讼累,2019年首创“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以实际发生的“案子”与经过若干办案环节、程序统计的“案件”相比,考核首办负责、案结事了。共压减95.9万个程序性和内生案件。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与2018年相比,2022年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分别下降80%和95.8%,自行补充侦查上升264.6倍,个案平均审查起诉时间减少6.9天。公正是质量与效率的统一。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勇于刀刃向内,以自我革命精神抓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司法腐败多为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中央和有关部门早有“三个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须记录报告。为做实“有问必录”,2019年起全员覆盖、逐月报告、季度通报,推动如实填报渐成自觉。2022年检察人员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6.9万件,是2019年的15.4倍。整治顽瘴痼疾,重在抓、要在实。
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落实强基导向,2020年制定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25条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员培训薄弱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省、市级检察院定点帮扶,以点带面、压茬推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科技助法律监督更加有力。
监督者必受监督。我们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践行人民至上,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四级检察院一体落实审议意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2800余人次。精心办好1044件代表建议;落实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1.8万条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助推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扎实开展。认真办理政协提案313件。与全国工商联健全工作机制,务实推进非公经济平等保护。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案件,依法重新审查。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复查、总结教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开放日覆盖四级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9.2万件次。
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融于检察血脉;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守初心担使命;必须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诉源治理助力国家治理;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必须坚持深化自我革命,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走深做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针对性不够,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够,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需持续强化。
2023年工作建议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之以恒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第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融入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深化用好检察建议,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第三,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推动创建中国特色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制度。完善金融证券检察机制。履职反腐败斗争,助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加强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强化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
第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强化对司法活动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全面深化巡回检察。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加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促进立法,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第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研究制定《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科学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检察人员考核机制。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
第六,建设堪当重任的检察铁军。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大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深化基层检察院创先争优,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03月08日第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