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资料
[成都大学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3日
  查看:
  来源: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9年12月6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在成都举行。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彭清华作了讲话。

全会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和讨论了彭清华代表省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彭清华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以来省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省委常委会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重点抓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六件大事,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加快推进“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持续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

全会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决定,聚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励精图治的历史担当,对于坚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四个自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举办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交流讨论,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宣传宣讲,研究制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作出全面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在全省上下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全会指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紧紧依靠基层、聚力建强基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治理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为做好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明确了思想指引、提供了根本遵循。四川是全国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农业大省,既有类型多样、发展差异明显的广袤乡村,又有超大城市和快速成长的大中小城市,还有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基层治理任务十分繁重。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演进趋势的系统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大举措,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全会强调,要把握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能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新时代四川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要把握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坚持治理与发展相结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要把握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到2021年,全省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关系更加清晰顺畅,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基层治理能力持续增强,在城乡基层治理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全省城乡基层治理制度更加完善,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全会指出,要深入推进现代乡村治理制度改革。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级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健全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各类组织的机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稳步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优化村布局,培育一批中心村、重点村和特色村。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研究完善鼓励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政策措施,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坚持减量与提质相结合,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建立健全优化协同高效的乡镇工作运行机制,提升乡镇治理效能。健全乡村服务惠民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建立基层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构建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机制,完善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乡村环境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全会指出,要创新和完善城市基层治理制度。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完善转变街道职能促进城市基层治理的政策措施,推动街道赋权扩能,整合街道党政机构和力量,统筹设置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综合性机构。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形成协同联动的社区治理架构。理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推动城市社区有机更新和环境治理。加快社区服务供给体系建设,设置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的党群服务中心,建立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及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新市民服务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全省统一的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网络对接平台,促进社区居民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健全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坚持大联动、微治理,推动网格力量整合,构建全域覆盖、全网整合、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

全会指出,要全面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党建引领能力、群众自治能力、法治保障能力、德治教化能力、社会统筹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基层权力监督能力。要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基层人才支撑,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强化示范创建引领,完善激励约束措施,充分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内生动力。

全会强调,要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本质特征、显著优势、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根本保证,准确把握我省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重点任务、组织保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制度执行力,注重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遵规守制、循序渐进,强化执行、严格监督,坚定推动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终端见效。要扎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省上下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着力构建新时代四川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来源《四川日报》)

关于《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的说明

(2019年12月6日)

彭清华

受省委常委会委托,我就《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说明。

一、《决定》稿主题的主要考虑

省委常委会决定,这次省委全会的主题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重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励精图治的历史担当,对于坚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四个自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传达学习,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交流讨论,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宣传宣讲,研究制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作出全面部署。在此基础上,省委考虑,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既要全面系统,又要结合省情实际突出重点。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四川是全国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农业大省,既有类型多样、发展差异明显的广袤乡村,拥有5800多万农村人口,又有成都这样的超大城市和一批快速成长的大中小城市,还有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这些省情实际,决定了我省基层治理任务十分繁重。这次全会把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作为我省带有全局性、基础性、紧迫性的治理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并作出《决定》,与日前下发的省委《意见》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总体部署。

第二,这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演进趋势的系统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形态、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在农村,从吃“大锅饭”到包产到户、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再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为乡村治理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也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城市,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人口从农村进入城市,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50%,城市治理任务愈加繁重;随着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单位人”逐步变为“社区人”,对社区服务的依存度越来越高,社会治理落脚点从单位转向社区。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省城乡基层治理的理念、架构、方式、效能等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必须顺应发展趋势和时代潮流,把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革创新精神,聚力解决好城乡基层治理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政策性问题。

第三,这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每个人都生活在城乡基层,急难愁盼事情的解决要靠基层,基层治理效能直接关系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全省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降到31.8%、35.2%,消费升级提质趋势明显。人们不仅期盼更好的教育、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稳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长,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日益强烈。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城乡基层治理制度,不断提升城乡基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厚植党执政的群众根基。

第四,这是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在基层,各项政策落地的具体工作在基层。深入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现代农业、现代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等,都依赖强有力的基层作支撑。当前,我们正部署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下一步还将顺势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这些改革的根本目的,不是简单减少数量,而是要优化结构、提升效能。这些都对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紧迫的重要课题,必须切实回答好、解决好。

二、《决定》稿的主线和基本框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城乡基层治理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明确了思想指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贯穿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专门部署,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和重点任务,为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决定》稿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主线贯穿和统领全篇,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对标对表中央顶层设计,明确了我省城乡基层治理必须把握的指导思想、“六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和分阶段的目标任务,强调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坚持治理与发展相结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决定》稿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体现在以下10个方面:

一是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等部署,《决定》稿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提出提升党建引领能力、健全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各类组织的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基层全覆盖等。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部署,《决定》稿提出提升群众自治能力,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等。这对在基层治理中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等部署,《决定》稿提出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基层法律援助机制,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等,把城乡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是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行扁平化管理,形成高效率组织体系”等部署,《决定》稿提出统筹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前后篇”文章、稳步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等,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

五是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等部署,《决定》稿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规范建立村民集体所有的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监督、分配等机制,补齐支撑乡村治理的物质短板。

六是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部署,《决定》稿提出着力提升德治教化能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创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等,为城乡基层治理凝聚深厚的精神文化力量。

七是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等部署,《决定》稿提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乡村服务惠民机制,加快社区服务供给体系建设等,更好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八是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健全志愿服务体系”等部署,《决定》稿提出提升社会统筹能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开展市域社会治理创新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九是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等部署,《决定》稿提出推动城市社区有机更新和环境治理,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设宜居社区,建立“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村庄常态化保洁制度,完善农村河(湖)长体系等,切实提高城乡基层环境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十是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等部署,《决定》稿提出提升基层权力监督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渠道,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等,确保基层权力在严密监督机制下运行,巩固和发展良好基层政治生态。

同时,为推动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落地落实,《决定》稿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等重要要求,提出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基层人才支撑、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强化示范创建引领、完善激励约束措施等,明确了具有较强突破性和创新性的保障措施。

《决定》稿牢牢把握党中央重要要求,在对象上聚焦城乡基层,重点围绕农村的乡镇和村、城市的街道和社区来展开;在内容上聚焦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重点针对体制机制性的重大改革问题来布局。全文由5部分构成,共29条,分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为第一部分,是总论,主要阐述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第二板块为分论,由第二、三、四部分构成,包括深入推进现代乡村治理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城市基层治理制度、全面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明确了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重点任务。第三板块为第五部分和结束语,主要是提出组织领导、政策保障等要求。

三、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决定》稿围绕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政策举措和工作举措。这里,就几个重点问题作简要说明。

第一,关于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鲜明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首要的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哪个领域、哪个方面、哪个环节缺失了弱化了,都会削弱党的力量,损害党和国家事业。在城乡基层治理中,强化党建引领一定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不能含糊、不能动摇。

就农村而言,重点是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委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这些年无论农村生产关系如何变化,村党组织的职能定位一直是较为稳定的,为农业发展、农村稳定提供了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明确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这是全面加强村党组织领导的关键举措。通过“一肩挑”,既能够解决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两张皮”问题,也有利于优化村带头人队伍。要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明年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要同步推进,到下一轮村“两委”换届完成后总体实现“一肩挑”。当然,也不能搞“一刀切”,要作具体分析,实事求是、依法稳妥。

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一般性的专业合作社,属于全体村民共同所有。这就提出了“代表谁”和“谁来代表”的问题。对此,各地都作了很多探索,有的省统一成立村民合作社,也有的省大力推行村民股份合作社,行使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处置权和管理权,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现在,我们正在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赋予特别法人地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起来以后,具备条件的,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方向不偏、性质不变,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服务群众能力。

发展村集体经济,关键是要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加之缺乏经营管理人才,不要走从前直接办社队企业的老路。许多地方经验表明,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往往采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模式,以承包、租赁、参股、联营、股份合作等方式获得持续稳定收入,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增值。因此《决定》稿提出,探索村集体经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运营机制,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放活经营权。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把重点放在管理集体资产、保障村民权益和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不一定都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就城市社区而言,重点是理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党建引领下的社区治理机制。要加强党对社区自治的领导,完善社区治理架构,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加强党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领导,在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党组织,推动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或成员,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加强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通过发展党员、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招聘党员员工、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加强社区物业党建,延伸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手臂。在此基础上,还可探索组建由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参与的居民小区联合党组织,依托党的组织优势来协调各方利益、化解矛盾纠纷,真正把我们的居民小区建成幸福家园。

第二,关于优化乡镇区划设置、村级建制和街道管理体制。当前,基层条块之间职责不清、管理运行机制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优的问题较为突出。《决定》稿对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作出部署,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和高效率的组织体系,这是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重在优化职能配置、提升治理效能。要坚持减量与提质相结合,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建立健全优化协同高效的乡镇工作运行机制。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和配套支持政策,切实增强乡镇推动产业发展、场镇建设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做大做强做优一批经济发达镇、中心镇、特色镇,支撑县域经济发展。要优化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健全服务惠民机制,使乡镇成为服务“三农”的基地,让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村级建制调整势在必行。前期,我省一些地方通过先行先试,调优了村级规模、拓宽了发展空间、加强了基层组织、降低了行政成本,改革初见成效,为全面推开作了有益探索。《决定》稿提出,要着眼于优化整合资源要素、推动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把村级建制调整作为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的重大改革。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基本结束后,明年要顺势启动、接续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省上将出台指导意见,并建立省级指导、市(州)统筹、县为主体、乡镇实施的推进机制。要综合考虑地理特点、历史文脉、交通条件、发展水平、产业功能等因素,按照平坝村、丘陵村、山地村、地广人稀村等不同类型,科学制定村人口规模和幅员面积参考标准。要坚持顺向调整、中心集聚、群众认可、依法稳妥的原则,较大幅度减少全省村级建制数量,培育一批中心村、重点村和特色村。同时,要把村级建制调整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解决权责不对称、检查考核多等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增强服务群众功能。

深化城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推动街道职能转变,引导街道党(工)委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决定》稿提出,要有序取消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工作任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在中心城区实行,再逐步推开。要大力推动街道赋权扩能,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对称性”原则,做到权力、责任和能力相一致,该哪一级承担的责任不能简单推到下一级,基层没有能力承担的不能下放,确需下放的要赋予其相应权力和能力。

基层反映,社区工作“上面千条线、下头一根针”,盼望能够减负增效。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备案制度,明确社区主责主业,从根本上解决随意给社区派任务、导致社区行政化的问题,让社区把更多精力用在服务群众上。确需社区协助办理的事项,须经县(市、区)党委审核同意,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

第三,关于创新服务供给体系和机制。为民服务是基层治理的第一要义,也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基层治理最有效的办法是将治理寓于服务之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调研城市社区治理时强调,要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找准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办好一件件民生实事。在基层治理中,要坚持需求导向,突出雪中送炭,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服务载体上,重点是创新基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要坚持集成化导向,在农村打造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党群服务中心,在城市设置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原则上,城乡基层党建和服务群众的内容都归集到这些载体平台上提供。为确保落到实处,《决定》稿要求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规划,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也要因地制宜通过多种方式逐步把公共服务设施建起来,有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和监督。要推行亲民化模式,打造真正属于老百姓的服务空间。要以市民感受和需求为导向,打破与服务对象隔离的传统办事模式,腾退办公空间,最大化开放服务设施,回归服务本源,让老百姓愿意来、进得去、留得住。

在服务内容上,重点是形成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机制。要及时发现、准确感知群众服务需求,针对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动态调整机制。要更加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孤寡残疾、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机制性的服务项目,把该兜的底兜住。要发挥社会和市场感知灵敏、供给高效的优势,在家庭教育、家政服务、法律服务等居民需求领域,完善鼓励引导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在服务方式上,重点是完善方便群众办事的工作机制。农村要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解决好农村留守老人、进城务工农民工办事不方便的问题,让大家足不出户也能办成事。城市社区要大力推行“全岗通”工作机制,做到“一专多能、全岗都通,一人在岗、事项通办”,让社区居民在1个窗口就能办所有的事。互联网是优化服务方式的重要支撑,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省大数据中心推出的“天府通办”上线以来很受欢迎,要持续迭代升级,实现政务服务直通市(州)、直通部门。

第四,关于激发社会参与活力。社会参与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途径。《决定》稿把提升社会统筹能力作为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参与基层治理,着力推动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三者良性互动的多元主体治理格局。

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发育程度不足、参与度不高,是基层治理的突出薄弱环节。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社会组织发展较快,但也面临支持引导力度不足、区域分布不均衡、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薄弱、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决定》稿提出,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通过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机制、改革登记备案制度、促进公益性优质社会组织转型为社会企业、开发公益项目等措施,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种团体组织既是城市社区管理服务对象,也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要依托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发挥驻社区单位资源优势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

志愿服务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大力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全省统一的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网络对接平台,社区通过平台发布志愿服务需求,志愿服务组织通过平台承接项目并招募志愿者,志愿者通过平台查询并报名参加服务项目,推动社区居民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推动志愿服务从集体行为向个体行为延伸。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巾帼志愿服务和职工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发展需要充满活力,但这种活力又必须是有序活动的。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既要用改革的办法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善于统筹各方力量资源,也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加快构建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参与方式。要强化法治保障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实现活力和秩序相统一。

第五,关于基层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基层治理成效如何,人才是决定性因素。当前,农村最缺的是致富带头人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城市最缺的是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要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基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引导更多人才在基层汇聚、在基层成长、在基层成才。

“群众富不富,关键在支部”“支部强不强,要看领头羊”。凡是经济发展、乡村治理搞得比较好的村,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村党组织带头人有觉悟、有干劲、有能力、有群众感情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以后,乡镇干部力量得到增强,不能让大量干部挤在乡镇机关里。《决定》稿提出,要研究完善鼓励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政策措施,任职期满考核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务职级。提倡符合条件的中心村、重点村、特色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党委班子。我省广大优秀农民工在外面开阔了眼界,积累了经验,又是本乡本土,有报效家乡、造福群众的愿望,是培育选拔带头人的重要来源。要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把更多优秀返乡农民工发展成党员、培养为村党组织带头人。

为确保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稳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决定》稿提出适当增加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健全村干部待遇稳步增长机制。实施村级建制调整,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以及村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这些措施将使村干部的数量大幅减少,工作量也会相应增加。这就有条件、也有必要在现有财力的许可下,适当提高村干部待遇。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全面开展基层巡察,建立小微权力清单、推行阳光工程,扎紧村级监督制度“笼子”,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随着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低文化程度等问题日益凸显,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尤为缺乏。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本土人才培养上,大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土专家”“田秀才”、产业发展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农村职业经理人,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对教师、医生等专业人才,要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对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管校用”“乡聘村用”,采取特设岗位等方式引进基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城市社区人才建设重在专业化、职业化,打造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素养好、服务能力强、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要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以市(州)为单位设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支持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要加大激励力度,落实报酬待遇并形成正常增长机制,注重从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培养社区干部,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第六,关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机构,难以解决目前基层治理中存在的职能分散、条块分割、边界不清等问题。为把城市和农村基层治理统起来,突出党建引领、确保牵头有力,《决定》稿提出成立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承担法定职能范围内的基层治理工作。同时,市县党委也相应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职能,充实工作力量,具备条件的也可在机构限额内单设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机构。

为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决定》稿提出把基层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形成省市县乡联动推进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

讨论修改和审议通过《决定》稿,是这次全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希望大家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如何完善城乡基层治理制度体系”“如何提高城乡基层治理能力”等问题,认真思考、深入讨论、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把《决定》稿审议好、修改好,使之成为夯实治蜀兴川基层基础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来源《四川日报》)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

(2019年12月6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层基础,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结合省情实际,着重就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统领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

(一)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作出决定,聚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关键在基层,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在基层,推动各项政策落地的具体工作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紧紧依靠基层、聚力建强基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治理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为做好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明确了思想指引、提供了根本遵循。四川是全国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农业大省,既有类型多样、发展差异明显的广袤乡村,又有超大城市和一批快速成长的大中小城市,还有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基层治理任务十分繁重。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演进趋势的系统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大举措,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二)把握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能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新时代四川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基层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尊重和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促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把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着力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政策性问题,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治理与发展相结合,从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出发,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基层治理痛点堵点难点,以基层之治破解发展之困,推动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实现活力和秩序相统一,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到2021年,全省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关系更加清晰顺畅,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基层治理能力持续增强,在城乡基层治理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全省城乡基层治理制度更加完善,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入推进现代乡村治理制度改革

(三)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级治理体制机制。落实村级各类组织职能定位,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

健全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各类组织的机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到下一轮村“两委”换届完成后总体实现“一肩挑”,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提名一般应当是党员,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提倡村群团组织负责人、正常离任村干部等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决定机制,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稳步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着眼于优化整合资源要素、推动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把村级建制调整作为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的重大改革。出台全省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指导意见,建立省级指导、市(州)统筹、县为主体、乡镇实施的推进机制。综合考虑地理特点、历史文脉、交通条件、发展水平、产业功能等因素,按平坝村、丘陵村、山地村、地广人稀村等不同类型,制定村人口规模和幅员面积参考标准。坚持顺向调整、中心集聚、群众认可、依法稳妥的原则,科学调整村级建制,较大幅度减少全省村级建制数量,优化村布局,培育一批中心村、重点村和特色村。妥善处理调整前后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债权债务关系。

(五)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加快集体资源资产“三权分置”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村集体所有权,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权。

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在清产核资、界定成员的基础上,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规范建立村民集体所有的村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通过登记赋码确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依法赋予市场主体资格。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监督、分配等机制。探索村集体经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运营机制,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放活经营权,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增值。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等平台,为放活村集体经济经营权提供支撑。

厘清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功能和权责关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开展工作。探索实行村集体经济资产收益与村民委员会收入分账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接受监察等监督。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立法。

(六)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探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加大从优秀农民工、退役军人、农村致富能手、网格管理员、返乡大学毕业生等群体的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力度。研究完善鼓励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政策措施,任职期满考核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务职级。提倡符合条件的中心村、重点村、特色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党委班子。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制度。实施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工程。加大年轻党员培养发展力度。实施优秀农民工党员发展专项计划。

(七)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坚持减量与提质相结合,优化乡镇区划布局,统筹做好改革前后篇文章。优化乡镇机构设置,统一设置党建工作机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社会事务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乡镇设置农民工服务中心。允许乡镇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其他机构,并保持县(市、区)范围内相对统一。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优化设置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推进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配置乡镇编制,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向乡镇调剂使用编制,允许以县(市、区)为单位在乡镇之间统筹使用编制。构建长期稳定的乡镇财政投入机制,健全主要与区域面积、人口规模、地理条件、经济状况、公共服务需求等因素挂钩的乡镇财政转移支付机制。结合实际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优化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布局。研究制定做大做强中心镇的政策措施,完善经济发达镇的相关改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产业功能区模式优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优化协同高效的乡镇工作运行机制。

(八)健全乡村服务惠民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点多面广、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依法赋予乡镇。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统一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平台,把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成集基层党建和服务群众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场所。健全村级民事代办制度。

建立基层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将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结合实际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残疾人康复协调员,完善村级养老、育幼等服务设施,健全对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孤寡及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机制。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完成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构建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机制。完善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九)建立“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突出乡村特色,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分类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规划。健全村民参与村规划建设机制。推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推动加快制定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建立政府公共财政主导、村民委员会和村民自筹、受益主体付费、社会资金支持的乡村清洁经费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鼓励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符合规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村庄常态化保洁制度,逐步实现村民小组专职保洁员全覆盖。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建立“厕污共治”长效利用和管护机制。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护。推广城镇周边就近接入污水管网、聚居区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站的治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路水电气信“五网”体系建设。完善“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机制。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完善农村河(湖)长体系。

三、创新和完善城市基层治理制度

(十)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完善转变街道职能促进城市基层治理的政策措施。引导街道党(工)委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有序取消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工作任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在中心城区实行,再逐步推开。推动街道办事处工作地方立法。

推动街道赋权扩能。制定街道权责清单,建立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县(市、区)职能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考察和选拔任用,须征求街道党(工)委意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中涉及街道的内容,应当听取街道党(工)委意见。县(市、区)规委会可将街道纳为成员单位。涉及街道的公共事务,一般由街道党(工)委综合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将派驻街道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等下放给街道。

整合街道党政机构和力量,统筹设置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综合性机构。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街道人大工委。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上级职能部门不得要求街道和社区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备案制度,明确社区主责主业,确需社区协助办理的事项,须经县(市、区)党委审核同意,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健全与职责相适应的考评体系,对街道的检查考核由县(市、区)党委、政府统筹安排,上级职能部门一般不对街道进行直接检查考核,确需开展的按一事一报原则报批。探索建立街道评议县(市、区)职能部门的工作机制。

(十一)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形成协同联动的社区治理架构。

构建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组建社区区域党委,吸纳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兼职委员。建立服务需求、服务资源、服务项目三张清单和双向认领机制,鼓励驻社区单位发挥资源优势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建立社区评价驻在单位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制度。依托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骨干企业等建立楼宇党组织,依托街道、市场监管部门、协会商会等建立商圈市场党组织,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

坚持党建带群建,推动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共享、阵地共建、活动共办,提高群团在“两新”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动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推动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社会组织负责人。支持党组织健全、公益性质明确、管理规范有效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接公共服务项目。

(十二)构建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构建“街道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小区党组织”三级架构,形成“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格局。

理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完善社区和居民小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评议、管理体系。引导督促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议事会。推动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或成员。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推进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党组织。通过发展党员、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招聘党员员工、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加强社区物业党建,延伸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手臂。把党组织的领导全面植入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探索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指导成立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电梯维保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完善物业服务管理标准,推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建设。推动修订《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十三)推动城市社区有机更新和环境治理。加强社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合理确定社区规模和管辖范围,建设尺度适宜、配套完善、文化浓郁、智能便捷、邻里和谐、治理有效的宜居社区。探索容积率片区平衡模式,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结合实际加装电梯、配置停车充电和体育健身等设施,推动拆墙并院、拆违增绿等公共空间微更新。加强亲民化、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推进历史名城、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修缮保护。创新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机制。

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绿化美化净化、噪声治理、雨污分流和污水集中收集等工作,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构建社区居民全面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倡导“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理念,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高标准创建一批示范城市。推进有条件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地方立法。

(十四)加快社区服务供给体系建设。依托街道、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以及园区、商圈、楼宇等,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的党群服务中心。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原则上进入党群服务中心集成提供。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推进达标建设。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通过改造、购置、租赁、整合、联建共享等方式逐步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由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规划和监督。有序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公众开放。

建立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及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社区工作者“全岗通”工作机制。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加强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改革,逐步推广医联体模式。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化推进机制,在社区党组织主导下统筹实施。

(十五)建立新市民服务管理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城市间转移就业人口,加大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推进力度。推进常住人口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就业和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当地住房保障,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用好各类就业促进平台,加强新市民创新创业培训。依法依规稳妥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试点。加强城乡结合部治理,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

(十六)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全省统一的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网络对接平台,促进社区居民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制度改革试点。常态化实施“青春志愿·爱在社区”项目。强化职工志愿服务和巾帼志愿服务。引导志愿服务向公益法律服务、居家社区养老、社会心理咨询等特殊领域拓展,向孤寡老人、残疾人、失能人员、失独家庭、社区矫正人员等群体延伸。健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机制。探索开展“时间银行”“绿色账户”等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志愿者嘉许制度。探索建立志愿服务向乡村延伸机制。

(十七)健全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坚持大联动、微治理,推动网格力量整合,促进网格、职责、队伍、平台、工作流程、数据资源融合,构建全域覆盖、全网整合、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编制网格员职责清单,明晰待遇标准。建立网格员队伍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事项准入和项目化支持制度。建立街道社区包联网格制度,赋予社区党组织统筹调度网格资金、人员的职权。探索网络理政和网格化服务资源整合,建立“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置”的工作机制。

四、全面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

(十八)提升党建引领能力。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基层全覆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村一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基层群团工作体系。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十九)提升群众自治能力。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鼓励开展村(居)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各类协商,探索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及新乡贤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整治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创新社区提案机制,吸纳利益相关方、统一战线成员、社会组织、外来务工人员、驻社区单位等参加公共事务。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定期联系社区制度,建好用好“有事来协商”平台,探索政协协商同基层治理相结合的新形式。

(二十)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鼓励乡镇(街道)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健全基层发展治理重大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机制。完善基层法律援助机制,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推行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12309检察服务,构建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拓展“法律七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化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推行“一村(社区)一辅警”机制。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动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贯彻落实。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建立常态化信访终结退出机制,着力将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深化诉非衔接、公调对接,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探索诉源治理模式。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新技术新业态的监管力度。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预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邪教反恐怖斗争。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打击涉网违法犯罪。健全基层公共安全体系,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警预案体系,建立专群结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机制,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人人尽责、人人参与的平安共建机制。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用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完善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健全宗教工作网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加强藏区反分维稳工作,切实维护藏传佛教领域正常秩序。抓好彝区禁毒防艾等工作。

(二十一)提升德治教化能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构建“实践中心—实践所—实践站”县乡村三级组织体系,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以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为载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活动。建立健全道德评议机制,大力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倡导邻里和睦文化,褒扬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先进事迹。加强基层治理诚信体系建设。

开展“书香天府·全民阅读”活动,探索各级各类图书馆、书城书店与社区联建分馆、书吧等新型阅读空间。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推动党报党刊、主旋律电影、川剧和曲艺等进社区、进院落。开展基层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行动。办好办实“农民夜校”。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开展乡村文化振兴示范村创建。加快古镇、古民居、古树保护法治化进程,扎实开展乡村文脉保护传承、最美古镇古村落创建行动。加强农村传统手工艺和生产技艺的挖掘、传承和保护。支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建立乡史、村史和社区博物馆(陈列馆),深入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支持凉山州建设脱贫攻坚全域实景博物馆。

(二十二)提升社会统筹能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自治组织发现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团队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资助和公益创投等方式,拓展社会组织、协会商会参与社区治理发展空间。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设立孵化培育基金,建设孵化基地。通过慈善捐赠、探索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层治理。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改革登记备案制度,培育发展枢纽型、平台性、品牌性社会组织。积极发展社会企业,探索社会企业工商登记和行业认证制度。支持物业服务等企业转为社会企业,促进公益性优质社会组织转型为社会企业。探索社会企业、社会组织托管政府和社区公共空间开发无偿和低偿收费的公益项目。鼓励国有企业支持和参与村(社区)治理。建立基层联动、快速响应的网络协调机制,提高运用网络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十三)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等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智慧小区、智慧社区建设。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逐步实现所有村通光纤宽带和4G网络。持续迭代升级“天府通办”。基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全省统一网络理政平台。加强城市“天网”建设应用,加快农村“雪亮工程”建设与联网应用,推动“慧眼工程”建设应用,促进管理平台与综治中心、公安指挥中心、城管中心深度融合,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

(二十四)提升基层权力监督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注重选拔政治过硬、群众威信高、熟悉社情民意的党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配齐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一步落实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工作补助,加大对村(社区)纪检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开展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县巡察的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的监督。深化“阳光问廉”,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渠道,调动群众参与村(居)务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持续整治漠视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五、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组织领导

(二十五)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履行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督导落实等职责;其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省直有关部门承担法定职能范围内的基层治理工作。市县党委相应健全领导机构,具备条件的可在机构限额内单设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机构。

构建省市县乡联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市县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把基层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二十六)强化基层人才支撑。加大基层公务员招录力度,实施选调生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制度。采取特设岗位等方式引进基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对卫生、教育等行业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管校用”“乡聘村用”。建立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按照国家部署,探索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行基层人才评价特殊支持政策,对长期在基层服务且表现优秀的基层人才,在岗位设置、项目申报、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倾斜。推行社区规划师、乡村规划师制度。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实施社区工作者千人示范培训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进一步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五老”的优势和作用。

(二十七)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将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人才培养培训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和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倾斜。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适当增加村干部的基本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建立健全村干部待遇稳步增长机制。支持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逐步提高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全面推行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以市(州)为单位设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形成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支持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增强村(社区)对符合条件资金进行统筹使用的自主权。健全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基层金融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发展社区经济,增强社区自我发展能力。

(二十八)强化示范创建引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支持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深化村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创新升级评优机制。做好全国乡村治理试点和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开展省级层面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对创建成功的给予奖补。实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工程,支持打造一批便民服务型、智慧科技型、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等特色社区,每年创建一批基层治理省级示范社区。省级层面定期申报评选表彰一批优秀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和优秀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

(二十九)完善激励约束措施。注重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市(州)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省直机关处室负责人。完善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录公务员的政策措施,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连续任职满两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经考试考核可在编制限额内按程序聘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乡镇换届时每个县(市、区)要有一定数量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推行村干部“基本报酬+考核绩效+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报酬制度。完善考核退出机制,及时调整不胜任、不尽职村(社区)“两委”成员。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内生动力。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来源《四川日报》)

为“中国之治”贡献四川力量——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侧记

12月6日,冬日暖阳给大会驻地成都金牛宾馆涂上一层暖色。

更热烈的讨论正在各个分组讨论现场进行。与会代表深入讨论省委书记彭清华代表省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共同审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

短短一年间,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

“这是践行初心使命,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一年。”“与祖国共奋进,这是大事不断喜事连连的一年。”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历史性节点来回望,四川每一步行稳致远的背后,都让人心潮澎湃而不断深思。

新起点上再出发。这份抒发改革激情、饱含为民情怀的重要决定,字里行间也透着一个字——暖。

在特邀列席的10多位基层代表中,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芒江村党支部书记唐学清是唯一一位来自村里的代表。“小组召集人点名要我发言,出乎意料。”在唐学清看来,受邀出席并发言,体现了省委在推进基层治理中对基层主体作用的重视和尊重,他感到非常温暖。

大会结束,随着公报发布,全会精神迅速通过电波、网络传播。正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所期盼,伴随全会决策部署的落地生根,必将构建起新时代四川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中国之治”贡献四川力量。

折射省委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和责任担当

与会代表认为,这次全会是省委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关键期,着眼新时代大势、结合省情实际,着重研究部署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

仔细阅读《决定》,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傅思泉认为,整个《决定》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主线贯穿和统揽全篇,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城乡基层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全会决定,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提出提升党建引领能力,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级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等,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与会代表注意到,全会部署充分体现了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统领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在省市场监管局局长万鹏龙看来,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和责任担当。

担当的勇气来自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的使命感,担当的底气来自发展实践。

“四川的发展成绩有目共睹,是省委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西华大学党委书记边慧敏认为,这为我省做好基层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快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治理效能。

切口小、落点实,《决定》出台是场及时雨

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选择把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作为发力点。

“全会《决定》紧密结合四川省情实际,切口小、落点实,对基层治理的指导性非常强。”资阳市委书记廖仁松认为,《决定》关于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等方面的部署,很多是多年来基层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点问题,这次在机制上做了明确,为他们指明了工作的方向。

在雅安市委书记兰开驰看来,雅安市有上千行政村,个别村住人不足百人,村级建制调整势在必行,“《决定》的出台,为我们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注入强心剂。”

大家认为,全会《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民政厅厅长益西达瓦说:“彭清华书记对《决定》的说明,处处事事都贯穿了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在基层治理中,我们正在努力把散点式管理变为靶向式管理,靶心就是民心。”省社科院党委书记李后强说,过去关于社会治理的制度很多,但群众满意认可度还不够高,现在需要把碎片化的政策系统化,比如通过流程再造让群众“多处跑”变“跑一处”。

大家认为,全会《决定》充分彰显依法治理和现代治理的高度统一。

根据省委的部署,我省要通过登记赋码确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依法赋予市场主体资格。

“在这之前村集体组织是没有名分的。”农业农村厅厅长杨秀彬说,此外还要让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的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确保集体资产的方向不偏、性质不变,确保集体经济组织履行好出资人的职责。

照“路线图”前行,推动基层治理终端见效

与会代表齐聚一堂,分享认识、畅谈打算——一种时不我待、摩拳擦掌的热烈氛围涌动会场。

“基层治理并不简单,涉及政治学、行政学、党的建设诸多领域。”分组讨论中,四川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周思源从基层治理工作实践出发谈认识,“在弱化乡镇街道抓经济的职能后,政府中涉及经济管理的部门必须及时补位并提高能力水平。”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与会代表表示,要充分发挥制度指引方向、规范行为的重要作用,坚定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终端见效。

司法厅厅长刘志诚表示,将抓紧进行相关研究部署,尽快出台《四川市县法治指数》和《四川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积极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全会《决定》俨如路线图、施工图。与会代表表示,要带头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汇聚书写“中国之治”四川答卷的力量。

(来源《四川日报》记者:钟振宇、林凌、黄大海)

开启新时代城乡基层治理新征程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出台记

12月6日,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

事关全省5800余万农村人口的美好未来,事关每位“社区人”的幸福生活,全会《决定》注定将浓墨重彩地写入治蜀兴川的时代篇章。

这是掷地有声的政治宣示——《决定》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作为主线贯穿和统领全篇,充分彰显了省委坚决对标对表、切实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品格;

这是路径明晰的行动纲领——《决定》以改革的勇气、创新的精神,生动勾画出推进新时代四川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蓝图,对于更好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高举伟大旗帜的坚定政治对标

——《决定》出台的过程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其转化为四川具体实践的过程,《决定》与省委《意见》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我省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总体部署

时间指针回拨。金秋十月的北京,释放出“中国之治”的最强信号——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深刻阐明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根本保证。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励精图治的历史担当。

使命引领未来。省委书记彭清华多次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定推动四中全会各项部署落实。”

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省委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周密谋划安排: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举行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交流讨论,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宣传宣讲,研究制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作出全面部署……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在巴蜀大地淬火升温、蔚然成风。

答好考题,更要注重四川实际。“各级党委(党组)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党中央的殷殷嘱托犹在耳畔。

对于四川,现实意义突出。四川是全国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农业大省,既有类型多样、发展差异明显的广袤乡村,又有超大城市和快速成长的大中小城市,还有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这些省情实际,决定了四川基层治理任务十分繁重。

紧密结合四川省情,省委立足长远、深思熟虑,将推进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重心聚焦于城乡基层治理。省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召开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专门研究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并作出《决定》。省委的战略考量十分清晰:《决定》聚焦城乡基层治理,与对标中央《决定》各项决策部署的省委《意见》,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一个是专项文件,一个是管总的贯彻文件,两者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共同构成四川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总体部署。

“准确的着力点抓住了‘牛鼻子’。”四川大学党委书记王建国表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紧紧依靠基层、聚力建强基层。

“以城乡基层治理为切入点,这是四川创造性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决定》起草组同志认为,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演进趋势的系统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大举措,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凝聚集体智慧的科学民主决策

——《决定》出台的过程,是进一步深化学习、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发扬民主、凝聚共识,把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相统一的过程

为起草好全会《决定》,省委成立起草组,在省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省委书记彭清华对《决定》的起草倾注大量心血,把方向、定原则、划重点,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全会的召开作了充分准备。

对于起草组而言,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闭幕到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召开,仅不到40天时间。如何能完成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高质量《决定》?这是摆在所有起草组成员面前的一道难题。“从一接到任务,每个人都全心投入。”起草组成员回忆。

起草好一份文件,离不开思想理论素养的提升。起草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基层治理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城乡基层治理文件政策,读原著、悟原理,力求吃透中央精神,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在《决定》中充分体现出来。

起草好一份文件,离不开调查研究的扎实开展。向外,起草组马不停蹄奔赴5省市,学习发达地区城乡基层治理经验做法。“调研地点的选择都是靶向精准,比如在上海、深圳学习超大城市街道社区的治理,在浙江、广西学习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经验,在江苏学习当地社区治理的做法。”起草组成员介绍。向内,起草组调研成都、绵阳等地,对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村级建制等重点改革储备摸底,对省内城乡基层治理经验总结提炼。“内外的结合,确保《决定》既体现中央精神高度,又把中央精神与省内外经验创造性结合。”起草组成员表示。

起草好一份文件,离不开民主的发扬,离不开集思广益。省内外的深入调研后,《决定》初稿形成。11月22日,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研究,之后按照规定范围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省委专门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全会《决定》听取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意见建议。

城乡基层治理,这是时代性的课题。如何做好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起草组组织专家座谈,倾听来自省内外专家学者的声音。

城乡基层治理,面向的是基层。如何在《决定》中更好反映基层需求、群众期盼?起草组分片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市、区)委书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负责人意见建议。“把基层的声音体现在全会文件中,《决定》将会更接地气、更解渴。”内江市威远县界牌镇党委书记倪雪梅认为。

10多天里,700余条来自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汇集到起草组。起草组认真对待、充分吸收、做出修改。

12月6日,凝聚着集体智慧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讨论稿)》摆放在了出席全会各位同志面前。

大会上,受省委常委会委托,彭清华就《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说明。会议期间,彭清华和与会同志紧扣会议主题深入讨论,认真研究、字斟句酌,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又提出部分修改意见,最大限度凝聚了各方智慧,凝聚了各方力量。

既有政治的高度,又有理论的深度,还有实践的广度。全会《决定》让与会同志倍感振奋、倍增信心。大家一致认为,全会《决定》展现了省委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标志着四川开启新时代城乡基层治理新征程,是夯实治蜀兴川基层基础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

鲜明实践特色的改革创新之魂

——立足实践、坚持问题导向,《决定》通篇贯穿着鲜明的改革基调,件件关乎改革,项项都是改革,蕴含的创新精神闪烁着时代光芒,必将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

2019年12月12日,《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全文公布。

《决定》全文由5个部分构成,共29条,分为三大板块。如果说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决定》的一大特色,那么通篇贯穿的改革基调便是《决定》的一大亮点。

改革的基因一直蕴藏于四川的血脉。有评论人士认为,《决定》围绕破解我省城乡基层治理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政策性问题,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突破性的改革思路和举措,“件件关乎改革,项项都是改革,改革新风扑面而来”。

——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地位,理顺基层党组织与其他各类组织的关系,《决定》提出采取通过法定程序“一肩挑”、交叉任职等办法,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以及社区党组织对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

——注重减量与提质相结合,优化乡镇区划设置和村级建制,《决定》提出统筹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前后篇”文章,顺势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提升乡村治理和服务效能;

——推动赋权扩能、减负增效,优化街道管理体制,《决定》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赋予街道对派驻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等权力,建立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和社区工作准入备案制度;

——聚力搭平台、建机制,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决定》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网络对接平台,大力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巾帼志愿服务和职工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嘉许制度;

改革直面深层问题。《决定》深入我省城乡基层治理结构的内在肌理去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把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比如围绕解决“代表谁”和“谁来代表”的问题,《决定》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建立村民集体所有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赋予市场主体资格。

改革回应群众诉求。起草组成员记得一个细节,在市州调研时,不少基层群众反映电梯维保单位存在缺乏监督的现象,《决定》提出指导成立电梯维保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群众有所呼,《决定》有所应,这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旨归。

改革吸纳基层经验。探索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平台,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些来自基层创新经验被吸纳写进《决定》,鼓励基层大胆打破思想的禁锢和利益的藩篱。

改革预留创新空间。有细心人发现,在《决定》中,多处出现类似“提倡”“探索”“试点”“有条件的地方”“符合条件的”等不确定或限定性的表述,起草组成员解释,四川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基层治理的顶层设计在于指方向、抓关键,具体操作应当因地制宜,杜绝一刀切,“这样的设计为各地创新实践、深化细化留足了空间,更好激发积极性”。

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进向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又是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决定》勾画的蓝图激荡着信心。大家坚信,全省上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四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就一定能够显著提升,就一定能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四川日报》记者:林凌)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9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至27日举行。

出席全会的有,市委委员69人,候补市委委员12人。市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或出资人(负责人)代表也列席会议。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范锐平同志代表市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决定》。范锐平同志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罗强同志就经济工作作了总结安排,朱志宏同志就《决定(讨论稿)》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2019年市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一年来,市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重点抓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高质量建设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东部新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六件大事,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系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发展天府文化建设世界文化名城,持续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稳妥推进高效能社会治理,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展,城市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综合竞争能力有了新进步。

全会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于坚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把城乡基层治理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对表对标中央顶层设计,立足四川实际,明确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政策举措、工作举措,为全省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指明了科学路径、筑牢了制度支撑。全市上下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的系列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统揽城市工作全局,以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引领城市发展方向,聚焦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时代课题,创新创造、奋力实践,努力开创治蓉兴蓉新境界。

全会指出,城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国家治理的整体效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市委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准确把握发展定位,前瞻研判发展路径,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开启了成都城市现代化治理的全新实践。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四川视察,明确提出支持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我们以更高政治站位担当城市责任使命,奋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成都特点的现代城市治理新路。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实践,积累了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有益经验,主要有:必须坚持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创新发展理念重塑城市转型发展新动能,坚持以协调发展理念构筑城市永续发展新空间,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开辟生态优先发展新路径,坚持以开放发展理念厚植城市国际竞争新优势,坚持以共享发展理念开创共建共治新局面,坚持“一尊重五统筹”城市工作要求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提能力提升党员干部格局境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这些经验弥足珍贵,是我们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坚实基础。

全会指出,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城市治理效能,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提供有力保障。总体目标是:到2021年,在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上形成一整套更加完善的制度,初步形成城市秩序、城市活力与城市能级协同共进的生动局面;到2035年,基本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与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相适应的高水平整体治理效能;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世界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全会强调,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必须紧扣“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全面对表对标,系统总结提炼,整体谋划推进。要建立完善新思想武装新理念引导制度体系,深化对新思想新理念的学思践悟,将新思想新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城市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建立完善创新发展制度体系,创新经济工作组织方式,改革科技创新转化机制,完善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建立完善协调发展制度体系,健全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发展机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干支联动”“五区协同”,推动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引领力辐射力带动力,服务国家战略全局。要建立完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创新生态价值创造性转化机制,加快构建生态优先发展制度框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要建立完善开放发展制度体系,以全球视野构建国际通道体系,以供应链思维建设国际物流体系,提能赋能开放平台,推动国际经贸转型发展,加快建设国际门户枢纽城市。要建立完善共享发展制度体系,加快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好满足市民美好生活需要。要建立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创新党委领导双线融合的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城乡社区发展与治理一体推进机制,完善诉求响应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城市风险防控体系,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城市安全。要建立完善文化建设制度体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推动天府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塑造“三城三都”品牌,建设世界文化名城。要建立完善法治保障制度体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构建与城市现代化治理相匹配的法规体系,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城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提升依法治理城市能力。要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度体系,切实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巩固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要建立完善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体系,着力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制度执行能力、社会参与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凝聚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合力,不断开创城市现代化治理新局面。

全会强调,2020年是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是实现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目标、基本建成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决胜之年,也是系统开展“十四五”规划、谋划未来发展蓝图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扣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相统一,以“创新提能年”为主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胸怀大局、坚守定力,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

全会强调,谋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系统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聚焦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目标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国际门户枢纽城市、世界文化名城发展定位,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的丰富内涵和实践价值,树立全面系统的科学思维、掌握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增强贯彻落实的整体效能。要正确处理稳定当前与谋划长远的关系,保持稳中求进的发展态势和转型发展的战略定力,彰显未来竞争的比较优势,推动城市发展行稳致远。正确处理极核引领与区域协同的关系,做强城市极核功能,推进区域优势互补,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全面提升全球竞争力、区域带动力。正确处理产业升级与动能转换的关系,聚焦动力变革大力发展新经济,聚焦供给变革巩固消费结构层次优势,聚焦效率变革加快培育产业生态圈,加快构建开放型现代化产业体系。正确处理公平公正与效率效能的关系,稳步建立覆盖服务人口的公共政策体系、覆盖各类主体的产业政策体系、覆盖全要素的智能化数字化管理功能体系,加快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正确处理稳定秩序与激发活力的关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统一,在宽严相济中实现多重目标的动态平衡。正确处理体系建设与能力提升的关系,创新领导工作方式提升发展势能,创新城市发展方式增强核心功能,创新经济组织方式转换新旧动能,创新生活服务方式推动品质赋能,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效能,切实提高城市工作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正确处理从严从实与关怀激励的关系,弘扬忠诚为党赤心为民的格局境界,培养崇严尚实以身作则的工作习惯,涵养改革创新担当有为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全会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新思想作为引路旗帜、政治信仰和精神支柱,推动践行新发展理念成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用城市发展愿景目标凝聚共识、鼓舞斗志、激发干劲,自觉树立对标先进、勇争一流的事业标尺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价值取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用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实现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民高品质生活、社会高效能治理。要锤炼站位全局、敢为善成的过硬本领,着力提高战略思维、调查研究、改革创新、风险防范四种能力,注重深学细研、突出精准落实、敢于攻坚克难,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心干事、科学作为,加快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朝着民族复兴引领城市崛起之路阔步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天府的崭新篇章!

(来源《成都日报》)

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中共成都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就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和长远出发,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专题研究并作出决定,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把城乡基层治理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全面勾画出推进新时代四川基层治理的新蓝图。这为我们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

2016年,成都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服务人口超过2000万。城市高速发展和快速扩张使城市空间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和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革,呈现出经济活动高组织性、人口分布高聚集性、生产要素高流动性、社会管理高风险性等显著特征,面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保持生活城市比较优势、推进城市治理转型等重大挑战。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开启了成都城市现代化治理的全新实践。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四川视察,明确提出支持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近三年的探索实践,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积累了有益经验:必须坚持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以新思想引领城市发展方向、以新理念统揽城市工作全局,确保城市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以创新发展理念重塑城市转型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产业生态圈创新生态链,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协调发展理念构筑城市永续发展新空间,构建“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差异化发展格局,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开辟生态优先发展新路径,建设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大美公园城市,让生活城市成为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坚持以开放发展理念厚植城市国际竞争新优势,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和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高水平建设国际门户枢纽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坚持以共享发展理念开创共建共治新局面,推动发展逻辑由“产城人”向“人城产”转变,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坚持“一尊重五统筹”城市工作要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坚定城乡社区发展与治理一体推进,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提能力,大力提倡实心干事科学作为,持续提升党员干部视野格局和干事境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引领新时代党的建设,巩固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城市治理效能,奋力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成都特点的现代城市治理新路,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提供有力保障。总体目标是:到2021年,在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上形成一整套更加完善的制度,初步形成城市秩序、城市活力与城市能级协同共进的生动局面;到2035年,基本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与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相适应的高水平整体治理效能;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世界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建立完善新思想武装新理念引导制度体系,确保城市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贯彻新思想践行新理念是城市工作的时代主题,是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必须深化对新思想新理念的学思信仰和创造力行,确保新思想新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过程各方面。

(一)健全常态化学思践悟新思想制度。健全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长效机制。坚持“系统学习新思想、分类研究新思想、对表贯彻新思想”工作体系,健全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制度体系。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制度。健全新思想全员培训和实践转化制度。

(二)完善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落实、督办、报告和回头看制度。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健全执行监督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党内法规的机制,完善市委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三)健全用新发展理念指引城市发展的制度。坚持把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检验党员干部的重要尺度,增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构建新发展理念引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的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评价体系,推动新发展理念成为发展的指挥棒、行动的度量衡。建立新发展理念贯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检视制度,完善“三重”工作落实新发展理念督查问效机制。

(四)健全用新思想新理念教育群众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制度,定期深入群众宣传新思想新理念。坚持党校“新思想新理念”主体班培训制度。完善新思想新理念宣传员制度。健全新思想新理念宣传宣讲融入道德建设和群众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市级报刊台网、县级融媒体中心和“百姓故事会”“金沙讲坛”、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阵地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宣讲新思想新理念。建立展现新思想新理念的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制度,提高宣传宣讲吸引力感染力。

三、建立完善创新发展制度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持续创新经济工作组织方式,以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方向、以精准政策引导市场预期、以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良性互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创新经济工作组织方式,推动发展方式变革。坚持产业生态圈理念,以产业功能区为载体,重塑产业经济地理。坚持以产业生态圈创新生态链组织经济工作制度,构建主题鲜明、要素可及、资源共享、协作协同、绿色循环、安居乐业的产业生态圈,完善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机制,打造集研发设计、创新转化、场景营造、社区服务为一体的高品质产业空间。坚持融入全球产业链高端和价值链核心的产业发展导向,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以新经济为引领的开放型现代化产业体系。创新产业功能区建设管理机制,健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专业投资公司”管理运营机制,探索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完善产业功能区主办银行及牵头银行制度,健全产业投资基金体系。构建主导产业错位协同、精准细分机制,健全动态完善产业功能区产业链全景图、产业生态发展路径图、重点企业和配套企业名录表“两图一表”工作机制。深入实施“成都城市猎头行动计划”,制定产业生态圈专项人才计划,完善人才评价体系。

(二)改革科技创新转化机制,推动发展动力变革。坚持把发展新经济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突破口,健全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和服务实体经济、智慧城市建设、科技创新创业、人力资本协同、消费提档升级、绿色低碳发展、现代供应链创新应用等应用场景培育机制,完善“城市机会清单”机制,创新新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和要素供给方式,实施新经济梯度培育计划。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投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都科学城建设推进机制,打造全国重要的创新策源地。探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管运新机制,融入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系,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实验室。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构建以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为主体的国际化专业化技术交易机制。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

(三)建立完善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发展质量变革。深化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健全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深化以效率为导向的国资经营评价制度改革,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授权经营、专业化运营、市场化投融资、系统性风险防控等机制。深化以产出为导向的土地资源配置制度改革,构建差异化供地方式和精细化价格体系,健全“以亩产论英雄”指标评价考核机制、“指标双下”奖惩机制。深化以成长为导向的企业扶持激励制度改革,健全企业全所有制全生命周期政策服务体系。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地方金融体系,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建立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考核体系。

(四)建设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发展效率变革。建设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告知承诺”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招投标制度改革,实施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便利化改革,探索建立跨行业多证联办机制。系统推进网络理政,完善“蓉易办”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键回应”机制。完善公平公正的综合监管体系,健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坚持“互联网+监管”,健全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体系。

四、建立完善协调发展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引领力辐射力带动力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强化区域发展极核支撑,深化区域协同城乡融合,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重塑产业经济地理,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一)健全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发展机制。完善主体功能区分区领导体系、区域空间规划指引和差异化政策、考评体系,完善基于主体功能定位的规划实施体系、土地用途管制模式,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东进”区域坚持“精筑城、广聚人、强功能、兴产业”,探索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未来城市理想社区投建营新模式。“南拓”区域完善高质量发展联动协作机制,强化成都科学城、天府国际生物城创新“双核”与智慧制造带、开放合作带、总部经济带、绿色发展带“四带”融合。“西控”区域探索“产业功能区+特色镇+川西林盘”发展模式,构建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引导培育机制。“北改”区域坚持改结构、改功能、改形态,构建国际铁路港大港区联动发展机制。“中优”区域健全城市有机更新综合平衡机制,降低开发强度、建筑尺度、人口密度,提高产业层次、城市品质。

(二)健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完善城乡一体的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机制,健全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机制,重塑以产业功能区、特色镇、城市街道为主的新型城乡组织形态。深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加快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资本进村、人才下乡、优秀农民工回引激励促进机制。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改革。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普惠共享的机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

(三)推动完善“一干多支”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做强“主干”支撑,推进“干支联动”“五区协同”,构建“互惠互利”“水涨船高”的区域发展共同体。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编制成德眉资同城化规划,探索重大功能资源跨区域统筹制度,建强成都都市圈。完善设施互通机制,协同构建多层次跨区域综合交通网络和服务体系,推动成都平原经济区铁路公交化运营。完善产业协作机制,打造跨区域产业生态圈,健全农村土地交易、农业科技创新、农村金融保险、农产品品牌孵化、农产品交易、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农业博览综合服务等共享平台。完善创新协同机制,推动科创通、校企双进等平台向市(州)延伸,积极构建统一技术交易市场。健全公共服务资源跨区域合作机制,强化就业、养老、社保政策衔接。完善水污染、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共建区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培育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完善援藏援彝工作机制。

(四)建立服务国家战略全局推进机制。健全引入国家级功能布局、战略性高端资源和高能级龙头企业机制,持续增强国家中心城市“五中心一枢纽”核心功能。推动构建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大力推进城市“东进”,深化与重庆以及成渝轴线城市的城际合作机制,推动成渝相向发展。健全与广西、云南、贵州、西藏等西部省区市合作机制,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新平台共建机制,协同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健全与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协同发展机制,完善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要城市群城际对接合作。

五、建立完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

绿色发展是实现城市永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的重大要求,加快构建生态优先发展制度框架,不断完善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建设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大美公园城市。

(一)完善公园城市规划建设制度。坚持景观化、景区化、可进入、可参与规划理念,完善公园城市规划建设系列导则,健全“不策划不规划、不设计不建设”制度。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商业化逻辑建设方式,创新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天府绿道体系、川西林盘和都江堰精华灌区保护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可持续建设机制。坚持增绿惠民、营城聚人、筑景成势、引商兴业营城路径,建立山水生态、天府绿道、乡村田园、城市街区、天府人文、产业社区等公园场景,构建公园城市新经济、新消费场景体系。

(二)创新生态价值创造性转化机制。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国家节能环保产业基地,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构建支持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体系,推进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创新生态资源市场化运营模式,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展绿色金融,建立生态价值转化基金,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健全公园城市建设投入产出平衡机制,完善土地增值平衡建设资金、运营收益平衡管护资金机制。建立生态系统价值核算体系,健全环境资源权益交易、跨区域生态补偿等制度。

(三)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健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机制,构建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铁腕治霾、重拳治水、科学治堵、全域增绿综合治理体系。深入实施河(湖)长制,健全岷江、沱江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机制。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强度“双控”制度。健全供排净治一体化体制机制,完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机制。构建以生态价值观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差异化目标分解机制,强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建立权威统一的生态环境执法体制,完善生态环保常态化督察制度。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长效机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六、建立完善开放发展制度体系,建设国际门户枢纽城市

开放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主动服务、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新格局。

(一)以全球视野构建国际通道体系。构建以成都为核心的亚蓉欧“空中丝绸之路+陆上丝绸之路”立体大通道体系。深化国际通程航班试点,优化完善通达国际航空枢纽、全球区域经济中心和世界主要旅游目的地的国际客货运航线网络,探索天府国际机场、双流国际机场“两场一体”运营模式,打造洲际航空客货运转运中心。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机制,加快川藏铁路、沿江高铁等通道建设,完善国际班列“四向拓展”网络节点布局,建立基于天府国际空港、国际铁路港“两港”的陆空国际多式联运新模式,形成泛欧泛亚国际铁海联运大通道。

(二)以供应链思维建设国际物流体系。开展现代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打造面向全球的制造企业配送枢纽和面向泛亚的全球区域分销企业配送枢纽。建立“运、产、流”一体化发展机制,支持临空和适铁经济发展,深化国际多式联运“一单制”等改革试点,健全亚蓉欧国际班列稳定开行和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支持政策,建立优质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引进机制,鼓励全球供应链链主企业、平台企业等头部企业在蓉设立总部基地,深化“供应链+”新机制。

(三)深化对外开放平台提能赋能机制。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积极开展服务业高水平开放试点。争创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和协同改革先行区,健全国家级开发区和国别园区产业开放合作共建机制。探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措施。升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服务功能,完善国家开放口岸和国际供应链服务体系。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金融创新,探索本外币一体化自由贸易账户试点。建设国际对外交往中心,提升“一带一路”国际会议会展功能,健全驻蓉领馆和国际机构常态化定期联系及信息共享机制,深入实施友城优选计划。建立健全外事、外资、外经、外贸、外宣深度融合机制。

(四)探索国际经贸转型发展新机制。深化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立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双向投资、贸易与产业协调发展机制。依托天府国际机场和双流国际机场大力发展航空国际贸易。强化一般贸易项下出口增长机制。健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机制。健全企业“引进来”“走出去”长效机制,完善外贸企业发展支持政策。健全国际消费促进机制,积极塑造消费场景,推进消费政策创新,完善入境消费便利化机制,用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天府中央商务区总部经济区建设,支持跨国企业在蓉设立区域性运营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完善支持国际中小企业来蓉发展的政策体系。

七、建立完善共享发展制度体系,更好满足市民美好生活需要

城市的核心是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让城市发展更有温度、市民生活更有质感。

(一)健全以利民为导向的公共服务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深化清单标准动态管理机制改革,创新群众需求收集研判和共建监督机制。深化多层次多样化供给机制改革,做优做强教育、医疗、体育、绿道、益民等民生类投资集团,鼓励引导社会专业性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完善质量承诺、服务记录追溯和绩效评价等制度,试行合格供应商模式。深化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改革攻坚,加快构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

(二)健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体系。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渠道灵活的就业机制,实施援企稳岗、技能提升、创业天府等促进就业行动计划。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和全民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构建全生命周期现代教育体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优化高质量教育资源供给体系,健全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公办民办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普及高中教育保障机制。健全教师编制配备、职称评聘等机制。健全校院企地协同发展、产教融合机制,培育高素质城市建设者。深入实施“互联网+教育”,构建全生命周期教育的课程体系及社区教育服务体系,高质量建设学习型城市。

(四)健全更高水平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加强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延。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国际医疗消费中心建设。发挥成都中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建立健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

(五)完善全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全民参保,健全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年金及商业储蓄型保险为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性医疗保险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和社保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深入推进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深化“一城一策”试点,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健全新市民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措施,加快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机制。

八、建立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城市安全

社会治理现代化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必须坚持和深化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实践,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城市治理方式转变,推动城市发展与治理良性互动、秩序与活力融合共生。

(一)创新党委领导双线融合的社会治理机制。构建社区发展治理与社会综合治理双线融合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强化社治部门统筹协调功能,聚焦巩固基层基础和满足民生需求,加强社会治理制度统筹、资源统筹、力量统筹、机制统筹,构筑社区发展治理强基础、优服务、惠民生的高线。发挥政法部门综合治理功能,统筹推进平安成都、法治成都建设,强化治安综合防控和社会风险防控,筑牢社会综合治理防风险、促法治、保平安的底线。健全权责明晰、职能互补、高效协同的双线运行制度机制,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向社区层面拓展延伸、社区发展治理与社会综合治理衔接融合。

(二)健全城乡社区发展与治理一体推进机制。完善城乡社区形态、业态、文态和生态统筹推进机制,营造社区绿色生活场景和消费场景,建设宜人宜居智慧智能的城镇社区、望山亲水乡风文明的乡村社区、功能复合职住平衡的产业社区。建立老旧城区改造、背街小巷整治、特色街区创建、社区服务提升、平安社区创建等专项行动长效推进机制。完善社区服务载体,健全社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推动社区便民服务集成。优化拓展天府市民云平台功能,加快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生活服务、社区服务集成,提高社区智慧治理和智能服务水平。健全社区发展治理配套机制,深化街道赋权扩能、社区减负增效改革,健全各类资金统筹整合下沉社区机制,完善社区人才专业化使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发展制度。探索建立镇(街道)“一支队伍统管、一张网络统揽、一个平台统调、一套机制统筹”的基层治理工作机制。

(三)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体系。坚持“一核三治、共建共治共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基层组织引领、社会各方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新型治理格局。完善“街道—社区—小区”三级党组织架构,推动社区治理向居民小区、院落、林盘等微观单元延伸,向产业功能区、商圈楼宇等新兴领域拓展。完善基层自治机制,健全以村(居)民议事会制度为主要形式的多方议事协商制度机制。完善基层法治机制,制定实施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推动社会有序参与、社区依法而治、居民循法而行。完善基层德治机制,普遍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天府文化主题社区,塑造共同精神家园。完善多方参与机制,创新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健全“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培育和壮大社会组织,推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全体市民结成治理共同体。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

(四)完善诉求响应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市民诉求全响应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强群众工作之家。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全链条工作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基层调处平台和资源,深化诉源治理和诉调、公调、检调、访调、交调“五调对接”机制,完善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健全“大联动·微治理”和网格化管理服务制度,并轨运行综治中心、网络理政中心、公安指挥中心、数字城管中心和信访信息平台,推动数据一网归集、事件联动处置。

(五)健全城市风险防控体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城市风险隐患定期排查、情报信息研判预警、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等机制。坚持社会重大风险、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信访问题“三张清单”工作制度。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平安成都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开展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溯源治理,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完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技术支撑,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九、建立完善文化建设制度体系,建设世界文化名城

文化是城市的内核和灵魂。必须坚定文化自信,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弘扬中华文明发展天府文化,塑造“三城三都”品牌,建设独具人文魅力的世界文化名城。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阵地建设管理、舆论引导处置等机制。

(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坚持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完善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机制,打造核心价值引领、天府文化润城、先进典型示范、市民友善优雅“四大行动”品牌。健全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

(三)健全天府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机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施天府文化立德树人工程,构建以“创新创造、优雅时尚、乐观包容、友善公益”天府文化浸润市民生活、铸造时代精神的文明养成体系。实施天府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健全天府文化发掘研究、传承利用、价值彰显和共建共享机制。实施天府文化城市美学表达工程,构建反映天府文化特质的文化街区、景观、地标和标识体系。实施天府文化载体建设工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推动创新“三城三都”建设机制。创新天府文化社会价值、美学价值、经济价值转化机制。

(四)完善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制度。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文化经济政策,构建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相互驱动、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文化与科技、金融等要素高效协同体系,完善文化贸易、文化消费促进机制,健全文商旅体深度整合、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机制。完善高品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优化文化场馆建设和文化资源配置机制,创新公共文化设施和城市文化艺术空间可持续模式。完善文化人才、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引进和培育制度,健全促进文艺创作“攀原登峰”引导激励机制。

(五)建立坚持国际视野的文化交流机制。加快媒体改革和融合步伐,构建“内容+技术+产业”三轮驱动的全媒体传播体系。拓展国际文化交流渠道,建立与国内外主流媒体、国际高端智库、国际知名互联网平台的深度合作机制,制定鼓励企业、学校、社会组织等开展国际文化交流的政策。完善国际文化交流话语体系,健全天府文化、成都故事、国际表达策划交流机制,构建以中国精神为核心内容、以天府文化为城市表达的国际营销体系。

十、建立完善法治保障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依法治理城市能力

法治是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必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构建与城市现代化治理相匹配的法规体系,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城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

(一)健全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法规政策保障体系。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完善促进创新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激励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法制化建设,开展创新创业地方立法。完善促进协调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城乡融合、区域协同发展制度规则的保障机制,积极推动成都天府新区建设、东部新区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严格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制度,制定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条例。完善促进开放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服务保障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完善促进共享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保障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立法。

(二)健全政府依法行政体系。加强和改进政府规章制定,健全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程序规则,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社会公布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案例公开评审。完善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新模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

(三)健全以社会公平正义为导向的法治保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行社会满意度即时测评制度,完善特邀执法监督员制度,健全司法、检察建议工作及反馈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政法智能化建设。完善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干预执法司法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健全法律实施监督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监督,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健全申诉控告检举机制,加强检察监督。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坚持和完善行刑衔接制度。深入推进全民普法,构建精准高效普惠均等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

十一、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度体系,巩固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基础保障。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切实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一)完善强党性正党风严党纪各项制度。完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协同发力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体系,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完善党内政治生活标准化体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袍哥文化,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李春城恶劣影响,扎实开展蒲波、彭宇行、侯晓春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完善作风建设和纠治“四风”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严格落实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建立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的具体制度,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健全巡察监督上下联动机制。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三)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严格落实党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司法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公开制度。推进“互联网和政务服务”建设,完善权力运行过程的留痕、查询、追溯机制。

(四)健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完善政治生态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研判机制,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坚决遏制腐败增量,进一步减少腐败存量。健全常态长效治理“微腐败”的制度机制,持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挖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健全“以案促改”制度,坚持和完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案发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建立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全员教育机制,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完善全方位、立体化党风廉政宣传制度,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十二、建立完善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体系,凝聚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合力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关键在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自觉站在全球城市体系中谋划推进城市治理,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开创城市现代化治理新局面。

(一)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健全党委对城市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决策等工作制度,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分工分级负责制度,提高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健全狠抓工作落实的常态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督查督办、蹲点调研、现场办公会、定点联系基层等制度,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检“两院”党组工作汇报制度。健全落实党建述职评议制度。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完善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机制。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农村、机关、高校、街道社区和产业功能区等领域党组织工作制度。

(二)提高制度执行能力。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完善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坚持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档案,优化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建立健全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记实制度,大力选拔讲政治、懂城市、会经济、善治理的优秀干部。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干部管理体系。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健全表彰奖励与选拔使用相结合制度。健全鼓励探索创新、宽容改革失误机制。完善机关文化建设制度,塑造实心干事、科学作为,团结互助、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完善市民有序参与城市治理机制,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贯穿城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建立健全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各领域治理实践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智库参与城市治理制度,深化对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研究,提高决策科学性。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持续推进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畅通在蓉机构、各类人才参与城市治理渠道,支持各类人才为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建立健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过程的制度规则,打造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建立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推进机制,构建城市全要素数字信息模型,实现城市物理空间与数字空间全息映射和有序联动。建立智慧城市规划机制,推动城市规划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转型。建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机制,适度超前建设智能感知、边缘计算、通信网络等硬件设施,探索建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的土地供应制度,健全“城市大脑”运行机制。建立智慧城市赋能治理体系各领域机制,构建“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和“创新应用实验室”运作机制,孵化符合未来发展方向和城市建设需求的优秀产品、解决方案、创新模式。建立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机制,完善政府、企业和社会数据整合共享制度,建设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服务平台。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着力构建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为实现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目标,助力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来源《成都日报》)

谱写新篇章创新提能闯新路

——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侧记

12月26日—27日,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总结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来的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对现代城市治理及2020年工作进行部署,为做好明年各项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0年是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是实现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目标、基本建成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的决胜之年,也是系统开展“十四五”规划、谋划未来发展蓝图的关键之年。

目标已明确,思路已清晰。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全市上下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心干事、科学作为,加快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朝着民族复兴引领城市崛起之路阔步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天府的崭新篇章!

成绩来之不易,发展成就鼓舞人心更坚定信心

一年来,市委主动把全市工作摆在全国全省大局中谋划,始终坚持对城市长远发展和市民根本利益负责,统筹全局、突出重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展,城市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市民生活品质呈现新变化,综合竞争能力有了新进步。

宏观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今年经济工作方面的成绩来之不易。”市发改委主任杨羽谈道,今年以来,全市切实转变经济工作组织方式,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组织经济工作,以稳投资促稳增长引导社会预期,经济总量稳定增长、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主要指标将达到甚至超过年初计划目标要求。

“这样的成绩,听了之后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局长杨小广表示,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加快转理念转职能转作风,围绕“建体系、强生态、促转化、塑品牌”工作思路,加快建设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天府绿道、百个公园示范工程等重大生态项目。“截至目前,建成各级绿道822公里,累计建成3429公里,启动增绿项目1141个,完成营造林10万亩,市民群众绿色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令人欢欣鼓舞的,还有市场主体数量得到稳步增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傅学坤介绍,自今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面对着改革发展的双重压力,即便如此,仍积极参与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保证全市市场持续有序竞争。“今年全市市场主体首次突破了250万,市场主体总量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二,仅次于深圳。”他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参与到营商环境2.0版本的持续优化中,努力构建适应新发展需要的现代化市场监管新体系。

产业功能区,也正在成为成都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天府国际生物城总体规模和工业产值均实现新的突破,不仅在全国生物医药园区中排名第六,还成为全国首个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基地,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成都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管委会主任李伟欣喜地表示,明年将通过打造产业发展的新标杆推动高质量发展,以科技创新形成新的成果助推创新驱动,努力形成新形象新面貌,实现竞争力整体提升。

尽管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全市经济仍取得新的成绩。大家一致感到,市委围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主线和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主题,深化改革开放、聚力创新发展,经济稳中向好、综合实力提升、社会和谐稳定,成绩来之不易、令人振奋。

面对问题不回避,为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探索新路径

作为实际管理人口超过2100万的城市,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宏观环境和人口分布高集聚性、人口结构高异质性、生产要素高流动性、社会管理高风险性等特大城市特点,迫切要求成都以新思想新理念引领城市治理理念之变,加快由传统治理转向现代治理。

城市治则百姓安,社会治则生活美。新时代,面对城市治理新的内涵、新的使命、新的要求,市委把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作为本次全会主题,审议通过的《决定》,构建起城市现代治理制度体系架构。

体系是基础、能力是保障,如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温江区委副书记、区长马烈红表示,要结合区域发展实际,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特别是要适应温江区“三医融合”产业之城、创新开放进取之城、便捷高效畅通之城、天蓝地绿亲水之城、文明和谐幸福之城建设,努力建成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宜居宜业宜游的新中心城区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金牛区既有尚未开发的部分,也有提档升级的部分,既是中优,又在北改,二者在城市化进程中交织在一起。金牛区区委书记金城表示,面对问题不回避,坚定以市委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指导金牛区下一步发展,特别是要抢抓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新机遇,创新提能加快发展。

“邛崃经济发展水平目前处于全省平均水平,在成都属于追赶型的一个阶段,既有发展差异大的广袤农村,又有快速发展的中心城区和羊安现代产业新城,这也决定了邛崃必须在城市治理上构建适合当前发展阶段务实管用的治理体系。”邛崃市委书记惠朝旭表示,在新时代城市发展治理中,要系统谋划、融合共治。“特别是在城市社区治理上,以建设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示范区试验区为契机,探索‘户+楼+社区’的治理结构,进一步打破陌生人的这种隔阂,让城市更温暖。”

大家一致认为,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站高谋远、科学系统、审慎务实,符合中央省委要求、顺应城市演进规律、回应市民美好期待、契合成都客观实际,必将有利于推动走出一条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治理现代化新路。

跳起来才能摘到桃子,创新提能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

2020年是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是实现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目标、基本建成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的决胜之年,也是系统开展“十四五”规划、谋划未来发展蓝图的关键之年。

做好明年各项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全会提出的明年各项目标任务,符合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的要求,符合成都发展实际。”市经信局局长陈志勇认为,这既有利于引导市场预期,又需要“跳起来才能摘到桃子”。他还表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明年要扩大电子信息产业规模,扩大航空装备、汽车、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能源环保等装备制造产业规模,积极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健康、医药商贸等,进一步提高成都这些产业在全国甚至全球的显示度。

大邑县委书记李燎也表示,将按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路径,以“人城境业”和谐统一的发展逻辑,围绕“文博文创文旅”、冰雪运动、文旅科技等主导产业,加快建设安仁·中国文博产业功能区、西岭雪山运动康养产业功能区、大邑文旅智能装备产业功能区,以产业为核心,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实现生态价值转化。

“经济发展既要保持一定的增速,也要使经济质量有所提高。”郫都区区委书记杨东升表示,随着营商环境的提升,企业的满意度也越来越高。“下一步,要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组织经济工作,通过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经济的内生动力,特别是要围绕电子信息‘一芯一屏’布局产业链,抓大项目、好项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家表示,市委对2020年全市经济工作的安排,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应对宏观环境变化,目标积极可行、任务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大家一致表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高的格局境界和更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推动全会精神落地落实,不断开创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新局面。

(来源《成都日报》记者:杨彩华、李霞、缪梦羽、王雪钰、田程晨、宋妍妍、王琳黎、赵子君、曹凘源、吴怡霏、张家华)

努力书写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城市表达

——《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决定》出台记

实现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目标,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和世界文化名城,亟待构建与城市发展愿景、发展能级相适应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12月27日,伴随着经久不息的掌声,中共成都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承载着满足2000多万服务人口美好生活向往的初心使命,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的“主干”,成都肩负着深入探索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决定》必将浓墨重彩地写入治蓉兴蓉的时代篇章。

不仅是掷地有声的政治宣示,也是路径明晰的行动纲领。《决定》的出台,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顺应城市演进规律、回应市民美好期待、契合成都客观实际,是新时代成都践行新思想、贯彻新理念、落实新要求的行动纲领。以此为指引,必将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成都特点的城市治理新路,为全省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创造更多鲜活经验,努力书写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城市表达。

(一)

——《决定》出台的过程,是成都坚定不移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并将其转化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的具体实践的过程。

坚定把对表对标贯穿始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阐明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根本保证。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把城乡基层治理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时代课题和具体实践,全面勾画出推进新时代四川基层治理的新蓝图。

《决定》把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主线贯穿和统领全篇,确保全面贯彻、全面体现、全面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治理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也为成都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思想指引和根本遵循。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为四川基层治理现代化指明了科学路径。”起草组成员介绍,《决定》全面对表对标贯彻,重点体现在10个方面:

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要求;

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要求;

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要求;

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重要要求;

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要求;

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的重要要求;

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要求;

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要求;

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要求;

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要求。

起草这样一份《决定》,在高举伟大旗帜的坚定政治对标的同时,也结合成都实际、突出成都特点。

紧密结合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市情,市委立足长远、深思熟虑。市委常委会决定,用新发展理念来统揽城市现代治理体系建设,这是坚决践行党中央新发展理念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殷切嘱托的政治责任,是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成都一以贯之的主题主线。

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始终,围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决定》对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的创新实践进行再梳理再提炼再固化,前瞻谋划、与时俱进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努力把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城市发展治理的生动实践。

(二)

——《决定》出台的过程,是成都进一步深化学习、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汇集各方智慧,把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相统一的过程。

坚持把凝聚智慧贯穿始终。

起草好一份文件,离不开思想理论素养的提升,离不开调查研究的扎实开展,离不开民主决策的集思广益。

为起草好市委全会决定稿,市委成立起草组,在市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3个多月来,起草组反复进行着“调查—讨论研究—起草—再调查—再讨论研究—再修改”的过程。市委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文稿起草有关重大问题,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前往上海、浙江、深圳等地考察学习,深入基层就相关领域开展专题调研;其他市领导分别前往北京、上海、广州等先发城市和基层蹲点调研,形成12个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起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召开前半个月左右,一场党外人士座谈会在市委召开。会上,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畅所欲言,大家围绕数字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乡村振兴的生活服务水平提升等问题提了许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坚持把科学民主决策贯穿始终,坚持开门开放、集思广益。3个多月来,起草组先后两次征求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各区(市)县党委、市级部门党组(党委),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等方面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民主党派、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决定》的起草工作,也始终在广大成都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寻找答案。起草组成员办公桌上厚厚一摞报告和建议,也不乏来自全市党员干部、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等的建言献策,起草组对收到的所有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整理和吸纳采纳。“凡是好思想、好经验、好建议,在实践中可行可效的,我们都予以采纳。”

经过一次次思想碰撞、反复推敲以及字斟句酌地修改后,《决定》留下的都是有用的实在的“干点子”,一系列带有全局性、思考性和指导性的思路逐步形成。市委常委会会议经过两次研究讨论和审议,形成了这次全会审议的决定稿。

12月26日,凝聚着集体智慧的《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决定(讨论稿)》摆放在了参加全会的各位同志面前。会议期间,大家紧扣会议主题深入讨论,认真研究、字斟句酌,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又提出部分修改意见,最大限度凝聚了各方智慧,凝聚了各方力量。

不仅有政治的高度,也有理论的深度,更有实践的广度。大家一致认为,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站高谋远、科学系统、审慎务实,符合中央省委要求、顺应城市演进规律、回应市民美好期待、契合成都客观实际,必将有利于推动走出一条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新路。

(三)

——《决定》出台的过程,是成都自觉以新思想统揽城市工作全局、用新理念指导城市发展方向,锐意改革创新、敢于探索实践的过程。

坚决把改革创新贯穿始终。

12月29日,《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决定》全文公布。

《决定》共1.5万余字,分为三大板块12个部分。

第一板块为第一部分,是总论,主要阐述建立完善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提出了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总体目标。

第二板块为分论,由第二部分至第十一部分组成,共10个部分,包括建立完善新思想武装新理念引导体系、创新发展制度体系、协调发展制度体系、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开放发展制度体系、共享发展制度体系、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文化建设制度体系、法治保障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制度体系。

第三板块为第十二部分,主要是建立完善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体系,凝聚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合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一位起草组人员看来,立足实践、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城市治理现代化提出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创新举措是《决定》的一大亮点。

在推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过程中,成都收获了不少有益经验,其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发展与治理一体推进。为把这一经验总结好、提炼好、固化好,《决定》提出了“健全城乡社区发展与治理一体推进机制”,强调把社区发展和治理并行摆位、一体推进,提出营造社区绿色生活场景和消费场景,健全社区发展治理配套机制,深化街道赋权扩能、社区减负增效改革等系列举措,“目的在于以科学发展为有效治理提供物质基础和动力支撑,以有效治理为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机制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效能治理同频共振。”

值得一提的是,鉴于智慧城市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营运等各个领域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决定》提出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建立健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城市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全过程的制度规则,建立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推进、智慧城市规划、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城市赋能治理体系各领域机制,推动5G、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与城市场景深度融合,实现城市全要素数字化,让先进的科技应用成为城市“智慧”的最大源泉,有效破解城市治理难题。

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建立完善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是一个重大现实课题。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决定》已成为一个新的动员令,正有力指导和推动加快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大家坚信,只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心干事、科学作为,朝着民族复兴引领城市崛起之路阔步前行,就一定会谱写出新时代新天府的崭新篇章。

(来源《成都日报》记者:侯初初)


(微信扫描分享)
编辑: